当贝利遇到艾丽斯
分類: 图书,小说,情感 ,言情,
作者: (英)贝利 著,李永平 译
出 版 社: 新星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12-1字数:版次: 1页数: 279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251748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她是才女,得到布克奖,一手写论文,一手写小说;他研究文学,学养深厚,曾任布克奖委员会主席。
艾丽斯忘掉几乎所有过去,阿尔兹海默氏症令她的世界,只剩下贝利一个人,贝利从不曾离开,无论艾丽斯是著作等身的名家,还是心理退回幼儿状态的老年痴呆患者,艾丽斯从此只会遗忘,不会记得,她如孩童般依赖贝利。贝利毅然拒绝所有护士、社工的帮助,坚持独自照顾妻子,带她回到他们拥有甜蜜回忆的河边,他尽可能保有生活的一切原样,直到1999年2月,她去世。
他用一本书回望43年的婚姻,追忆此生在他眼中,趋于完美的妻子,这个世界用一部电影IRIS纪念他们俩的婚姻。
第一次看见艾丽斯时,她慢吞吞地骑着自行车,经过我的窗口,我心里想:这个女的究竟是谁呀,也许,那时我已经爱上了她。
内容简介
当贝利遇到艾丽斯,便奏响了一首深沉的爱情史诗。一个是世人公认的“金头脑”,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小说家、“布克奖”得主;一个是学养深厚的古典文学教授、文学评论家,小说、“布克奖”委员会主席。
两个杰出的灵魂泰然相处,既保持了从容的独立,又在相互的交流中继续升华。贝利写他们的爱情,有时庄重,有时诙谐,有时醋意十足,有时又童心未泯。即便是谈及艾丽斯的风月情事,严厉之外,也有宽容……在艾丽斯患上阿兹海默氏症之后,夫妻之间不再有对话,贝利在爱情的甜美记忆支撑下,一路搀扶着爱妻步入黑暗的孤独旅程。
作者简介
约翰贝利,牛津大学文学教授、文学评论家、小说家,“布克奖”委员会主席。他的妻子艾丽斯是英国知名哲学家,被称为当今英语世界最伟大作家之一。1994年艾丽斯被诊断出患有阿兹少默氏症,面对日益依赖的艾丽斯,贝利拒绝社工人员的探访,独自照顾她,并尽可能的维持原有的生活方式,直到1999年2月艾丽斯去世。
目录
国外书评
第一部 那时
1.初识
2.心的距离
3.她曾经如此不同
4.在彼此身上看见孤独
5.友谊的祭坛
6.香柏居岁月
7.在荒芜的花园里
8.生命渐渐流失
第二部 现在
9.仿佛航过黑暗
书摘插图
第一部 那时
1.初识
大热天,闷热,潮湿。以一般英国标准来衡量,今天的天气可真热得令人难以忍受。这倒不是说,对这类事情,英国现在还保持一套标准。毫无疑问,这只是全球性的温室效应。然而,谈起“年老”这回事,人们都会说:这年头不再有一套大家可以遵循的标准了。三伏天,热得要人命哪。
出外郊游寻乐(以前那可真是一种享受),我心里却尽想着这些令人沮丧的事情。多年来,每逢三伏天,在家待着觉得受不了,我们就会出门兜兜风。我们开着车子,沿着那条通往牛津城外的旁道,行驶了一两英里后,倏地调转车头,冲到路边草地上——相信我,这样做需要一点技巧,因为后面有一大群飞速行驶的汽车跟随着你。他们纷纷踩煞车、按喇叭、扯起嗓门吆喝叫嚷,但我们不理睬,自顾自把车子开到路边草丛中,颠颠簸簸停下来,锁上车门,蹲下身子从篱笆上的一个缺口钻过去。
记得,我们第一次这样做是在45年前。那时我们骑脚踏车,优哉游哉,溜达在当时还没铺上柏油、往来车辆非常稀少的小路上。河流究竟在哪儿,我们并不清楚,但凭着年轻人的热情和血气之勇,我们不顾一切,匍匐着钻过那一丛丛茂密的蓑草,钻着钻着,噗通一声,整个人几乎掉进了河里。蹲伏在河畔芦苇丛中,我们脱掉身上的衣裳,溜进河里,就像两只水鼠。然后我们静静躺在阴暗的、缓缓流淌的河水中,一动不动。就在这当口,一只翠鸟蓦地窜出来,从我们鼻子旁边飞掠而过。泡够了水,我们爬上岸来,并肩躺在艾丽斯的衬裙上晒太阳,晾干身上沾着的河水。这时,一艘巨大的游艇转动着引擎,轧轧轧,在距离岸边只有数英尺的河面上行驶而过。船上的舵手戴着白帽儿,只顾凝视前方。他嘴里咬着烟斗。袅袅烟雾混合着芦苇根部散发出的泥水气味,飘散在河流上空。
直到今天,我还保留着这条衬裙。前几天我打开衣柜,发现它被塞在抽屉一角,硬邦邦的,上面沾着一团团已经干燥、变成粉状的泥巴。收藏了这么多年,这件衣裳早已褪色了,看起来黄黄的;那条缝在衬裙褶边作为一种装饰、原本是蓝色的丝带,如今也皱成了一团。一时间,我不敢相信,出生在我们这个时代、后来成为我妻子的女人,竟然穿过这样的衣裳。乍看之下,这条衬裙就像是从玛丽•安托妮特 的衣柜里拿出来的。那天从河边回来后,我没把衬裙还给艾丽斯。我想,她已经把它给忘记了。
总之,那天我们非常忙碌。我们跟别人约好一块儿吃午餐——无论如何,我们都得赶回城里赴约。骑着脚踏车回到牛津镇,沿着伍斯托克路奔驰时,我们早已汗流浃背,浑身燥热,就像那天早晨刚出门时那样;那时,我们还没钻过河畔那一片苍翠茂密的矮树丛,也还没发现那条沁凉的河流。一身汗湫湫,我们站在贝赛尔坊一间公寓门前,伸出手来拂了拂头发和身上的衣裳,然后按了按门铃。等待主人应门的当儿,我们绷着脸孔对望一眼,忍不住噗哧一笑。
我们的主人正准备午餐,在厨房里磨蹭了好一会儿才出来应门。他名叫莫里斯•查尔顿,是一位才气洋溢的年轻医生,拥有一双碧绿色眼眸。刚出道时,他在牛津大学赫特福学院担任导师,讲授古典文学,被公认为全校最好的导师之一。他教书实在太棒,以至于三年后他就放弃了教职,改行学医;如今他在雷德克里夫医院担任研究员。听说,他对艾丽斯颇为爱慕。这就是他今天邀约艾丽斯共进午餐的原因。艾丽斯告诉他,今天早晨她跟我约好,结伴骑脚踏车到城外参观卡辛顿教堂;她问莫里斯,能不能让她把我带来,大伙儿聚一聚,共进午餐。
面对这种要求,莫里斯表现得挺像个男子汉:他答应了。他已经准备好一顿丰盛可口的午餐。这间公寓并不是他的。真正的主人是一位在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任教、家道颇为殷实的导师。莫里斯和这位比他年长的男士,彼此之间究竟有没有某种暧昧关系,外人不得而知。看来,莫里斯随时都可借用这间公寓,因为他那位朋友不常住在这儿——这位导师如果不出国到意大利或希腊度假,大部分时间都会待在学院里。
50年前,牛津大学的生活非常讲究形式和礼节,显得比较拘束,但同时却也比较舒适、自在。对我们来说,这一点都不诡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遵循既有的行为准则和传统礼节,几乎没意识到它的存在,但同时也拥有各自的私生活。我们都很用功——至少,艾丽斯非常用功;我天生比较懒散。
根据我的观察,莫里斯比我和艾丽斯更用功,甚至比我们两人加起来还用功呢。但他显得非常轻松自在。一看到我们,他那两只碧绿色眼睛登时一亮,闪烁出愉悦的光彩,仿佛事先跟我们串通好,共同参与某一项阴谋。这种亲密的感觉——我们随时都可以变成三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似的——在这间摆满善本图书、上等家具和玻璃器皿,气氛显得非常阴森肃穆的公寓中,变得格外的强烈。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些绿色和白色的高脚玻璃酒杯;那天中午,我们手里端着这种杯子,喝了不少冰冻白葡萄酒。我猜,在那个时代,人们流行喝白酒。
如今回想起来,我打心坎里佩服莫里斯那天中午的表现:他已经察觉出艾丽斯和我背着他相好,但却装得若无其事,依旧谈笑风生,甚至有意无意地怂恿我们,把他纳入我们两个人的圈子。我们告诉莫里斯,早上我们并没去参观卡辛顿教堂。天气实在太热了,我们累得半死,骑脚踏车回城里来;这会儿,窝在阴凉的公寓里喝酒,感觉好极了。我们两个一唱一和,宛如表演双簧一般,但却刻意避开彼此的眼神。艾丽斯倏地站起身来,跑过去亲了莫里斯一下。这个动作看起来很恰当、自然,惹得我们三人都笑起来:两位男士瞅着艾丽斯,哈哈大笑;艾丽斯一面陪我们笑,一面转动脖子,开心地浏览着这间阴森森、看起来颇为神秘的豪华公寓。看她脸上的神情,仿佛她就是那个漫游仙境的小姑娘爱丽丝,正准备展开一连串新的冒险旅程。
我们一面谈笑,一面吃午餐——我顶记得主人特别为我们烹调的龙虾,以及极为可口的大蒜美乃滋——但我却一直提心吊胆,担心我那湿透的裤袋(里头塞着艾丽斯的内衣,卷成一团)会滴出水来,把餐厅里那张铺着某种锦缎的椅子给弄湿了。三个男女聚在一块儿,开心地吃午餐,愈来愈像一家人。几杯白葡萄酒下肚,一时目眩神迷,我竟然把艾丽斯看成慈爱的姐姐,对两个弟弟一样亲切、一样疼惜。莫里斯还真有点像我和艾丽斯的兄弟,但仔细观察,我发现他更像一位家长,端坐在餐桌前头,笑眯眯,神态显得十分慈祥、和蔼。
莫里斯英年早逝。20多年前,他生病——听说是癌症——死了。据我所知,他一生未娶,但这点还有待查证。那天中午,我亲眼看见他睁着他那双碧绿色眼瞳,含情脉脉地瞅着艾丽斯。我猜,那天他向朋友借用公寓,亲自下厨准备一顿丰盛的午餐,是为了向艾丽斯示爱,而我这个不速之客的出现,却让他的计划全都泡了汤。果真如此,现在回想起来,他那天中午的表现就更值得我们敬佩了。原本会变得非常尴尬的局面,在他妥善处理下,并没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困扰。
这儿,我特地提起多年前的这顿午餐,以及那个迷人的星期天早晨,我跟艾丽斯第一次结伴郊游,在河里戏水,倒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很重要,而是因为事隔多年,至今它依旧存留在我的记忆中,历历如绘。虽然我跟莫里斯见过几次面,非常欣赏他的为人,但那天的午餐聚会,却是我们俩在“社交场合”中唯一的一次聚首。往后他继续在牛津镇工作,但我们失去了联络,因此,我并不清楚后来他出了什么事情,只晓得,他去世时已经是一个非常杰出、非常有名望的人物。那时,我跟艾丽斯的关系就是这么一回事:对她生命中的其他人物,我几乎一无所知,更不清楚他们在她心中的地位。这大概是由于初次坠入爱河的人都沉醉在自我中,无视他人的存在。对我来说,那确实是我的初恋,虽然那时我并不很年轻。那年,艾丽斯34岁,莫里斯的年纪跟她差不多。我28岁。我们之间年龄的差异,在学校时确实会造成很大的困扰,在往后那些年,却变得愈来愈不重要。不过在那天中午,年龄的差异只是午餐聚会气氛的一部分,因为那时我们三人仿佛变成了一家子,而在一个家庭中,这种差异往往被视为当然。
然而,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时我对艾丽斯生命中其他人物几乎一无所知,更不清楚他们在她心中的地位。我想,艾丽斯并不是刻意隐瞒我;对她来说,这是一种本能,因为在那个时代中,隐私是一切人际关系的要素。一个“开放”的社会,是我们如今追求的目标——也许这只是我们挂在嘴皮上的一个理想——以提升我们的社会,让它变得更民主、更没有阶级差别。在20世纪50年代,我觉得我们并未刻意地反民主;我们只是珍惜我们的隐私,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生活方式。在牛津这个学术重镇,情况更是如此。生活在这儿,你跟一大群人保持良好的关系,几乎天天见面——在学校、餐厅、讲堂和实验室——但对他们的家庭、社交和性生活却一无所知。别人的私生活固然会引起我们的好奇(这正是“隐私”这种东西好玩的地方),但大体上,它是一个被尊重的、让人感到舒适自在的禁地。
由于某种情感上的自相矛盾,爱上艾丽斯后,我不但没有对她的私生活更加好奇——至少最初是如此——反而更加不感兴趣。那时在我心目中,艾丽斯是一个美妙的、孤单的女人。第一次看见她大约是在半年前。那时,我住在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有一天,我看见她慢吞吞地、挺吃力地骑着脚踏车,经过我的窗口。我放下手边的功课,抬起头来,懒洋洋地望出窗口,观赏伍斯托克路上变化不停的风景——那时,伍斯托克路还是一条相当幽静的林阴大道,不像现在挤满车子——望着,望着,忽然看到骑脚踏车的这位女士(不知怎的,一看见艾丽斯我就把她当成女士,而不是女孩)。我心里想:这个女的究竟是谁呀?我能不能跟她见个面呢?也许,那时我已经爱上她了。爱情的纯真和无知,一时使我耽溺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中:她一辈子从没恋爱过;今天,她骑脚踏车在校园里溜达,等待我的出现。这个女人看起来,并不像拥有过去或未可知的现在。
那时在我心目中,艾丽斯是一个没有过去、也没有现在的女人。
她看起来很不开心,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也许因为天气的缘故——那天下着毛毛雨,到处湿漉漉的,让人觉得心烦。也许因为她那辆脚踏车太过破旧,一路嘎吱嘎吱响,骑起来挺费劲。也许因为她还没遇到我吧?她垂着头,心事重重,自顾自朝向某一种情感的或知识的目标,一路奔驰过去。记得,有一位朋友初次跟艾丽斯见面后,半开玩笑地(也许带着些许恶意)告诉我:“她真像一头小公牛。”
这个观察可能是正确的,尽管我从没看见艾丽斯表现出她的公牛脾气——毕竟,我从不曾以客观的眼光看待她。如果说,我们每个人的个性中都有一个层面,可以用某一种动物或鸟类来做表征,那么,我可以承认,艾丽斯确实很像一头小公牛。它并不凶恶,但个性非常坚毅果决,行为不可预测;它总是垂着头,挑起眼皮若有所思地瞅着你,一步一步朝向你走过来。
艾丽斯发表的第一部小说《 网下 》(Under the Net)中,有个人物提到女主角时说,她从不曾向任何一位朋友透露,她跟其他朋友的关系是多么的密切、多么的亲近。这些朋友,彼此之间甚至互不相识。艾丽斯对待朋友也是如此。这点,对小说中的女主角来说,自然很重要,但在艾丽斯看来,却一点都不会影响她的人际关系。生病前,她常亲自写信回复她的读者。这些信通常写得很长、很认真,不像是写给一般读者的客套函,反而像是写给知心朋友的信,尽管她从不曾见过——这一辈子也许不会见到——收到她这封信的人。如今艾丽斯生病了,我只好代替她写信回复她的读者;当然,我不能像她那样做,但从读者的来信,从他们对他们心爱的这位作家的仰慕之情,我能够理解,为什么有一位读者收到艾丽斯的来信后,会立刻回复说:现在他觉得,他们两人已经成为“终生的好朋友”。
就像跟感情有关的其他事情,爱情所造成的自我中心主义也有它荒谬的一面,虽然,有时它也相当感人。就拿我自己来说,刚爱上艾丽斯的那段日子,我竟然认定,她是一个“单纯的精灵”,把自己的生命全都奉献给哲学和工作,心无旁骛,在学院的一个小房间里,过着与世无争、修女一般的生活,不像我那样成天跟别人勾心斗角,胡思乱想,惶惶不可终日。在我心目中,她是一个非常清高的人,而我知道这种人不会有像我那样的心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