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传:梁启超著
分類: 图书,传记,中国政治人物,
作者: 梁启超 著
出 版 社: 东方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3-1字数:版次: 1页数: 306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6033930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梁启超是中国现代传记文学的先行者。
《王安石传》是代表作者“立宪”理想的现代传记经典。
梁任公为人物作传,很大程度上是为自己的政治理想服务的。1901-1904年间所撰中外人物传记,是为佐证自己的“新民”思想而作;1908年所撰《王荆公》,则是为佐证自己“立宪”理想而作。他以为王荆公正是“理想的立宪派”,所以洋洋二十万言的巨传,“非关一代兴亡大计”之个人生活琐事,不及千言……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该传根本就没有把人物形象塑造起来。但从史学角度看,梁氏把王安石之所以能在历史上占据重要位置的各方面成就作了系统的叙论,写出了其人的历史个性,所以应该说历史化的形象得到了树立。”(杨俊才《论梁启超对传记之文史关系的创见》)
“如《王荆公》作为评传,以纵横交错的谋篇布局的方法,把传主的生平思想活动和相应的时代背景组织成几大块面予以全面系统的评述,令人耳目一新。”(朱文华《梁启超的传记作品及其理论的文史意义》)
“他第一个向西方学习,革固鼎新,撰写了数十万言的人物传记和传记理论,从而使古老僵化的中国传记文学,在20世纪初期呈示出现代化的转机。”(戴光中《梁启超与传记文学》)
内容简介
本书“以发挥荆公政数为第一义”,详细论述荆公“所创诸新法之内容及其得失”,同时,“往往以今世欧美政治比较之”,“使读者于新旧知识咸得融会”。
《宋史》记熙丰富实者成于南渡以后史官之手,而元人因袭之,皆反对党之言,不可征信。今于其污篾荆公处皆一一详辩之,别为考异若干条。
本书行文,信笔而成,不复覆视,芜衍疏略,自知不免,尚希海内方闻之士有以教之。
作为百年不遇的杰出人士,却生前被世人责难,死后数代都不能洗刷骂名,在西方有英国之克伦威尔,在中国则有宋代王安石。千百年来,王安石被骂做集一切乱臣贼子之大成的元凶。其实,他才真是数千年中华文明史上少见的完人。其德量汪然若千顷之陂,其气节岳然若万仞之壁,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其良法美意,往往传诸之日莫之能废。 梁启超是中国现代传记文学的先行者。本书是代表其“立宪”理想的现代传记经典。钩稽甲乙、衡量是非,力图还读者一个真实的王安石、一段真实的历史。本书视角独特、意识创新、论述严谨、评判公允,可谓是人。物传记中的经典之作,读来耳目一新,启人心智。
作者简介
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号任公,别号饮冰室主人。广东新会人。少年得志,12岁中秀才,15岁中举人。1890年起从学于康有为。1895年在北京与康有为发动“公车上书”,参加强学会。旋为上海《时务报》主笔。1897年任长沙时务学堂总教习。1898年参加“百日维新”,同年变法失败,逃亡日本,先后创办《清议报》和《新民丛报》。1913年归国,出任共和党党魁,不久又组织进步党,并任北洋政府司法总长。晚年在清华大学讲学。一生著述宏富,涵盖政治、经济、哲学、法学、历史、新闻、文化艺术、文学音韵、语言、小学、宗教等领域。其著作编为《饮冰室合集》。他既是西方学术、思想和文化的传播者,又曾是蒙昧同胞民智的启迪者。在清末民初这个动荡不安而又急剧变革的时代,能将舆论、政治、学问三者集于一身并能登峰造极者,惟梁一人而已。
目录
例言
第一章 叙论
第二章 荆公之时代(上)
第三章 荆公之时代(下)
第四章 荆公之略传
第五章 执政前之荆公(上)
第六章 执政前之荆公(中)
第七章 执政前之荆公(下)
第八章 荆公与神宗
第九章 荆公之政术(一)总论
第十章 荆公之政术(二)民政及财政
第十一章 荆公之政术(三)军政
第十二章 荆公之政术(四)教育及选举
第十三章 荆公之武功
第十四章 罢政后之荆公
第十五章 新政之成绩
第十六章 新政之阻挠及破坏(上)
第十七章 新政之阻挠及破坏(下)
第十八章 荆公之用人及交友
第十九章 荆公之家庭
第二十章 荆公之学术
第二十一章 荆公之文学(上)文
第二十二章 荆公之文学(下)诗词
附录 王荆公年谱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叙论
国史氏曰:甚矣,知人论世之不易易也。以余所见宋太傅荆国王文公安石,其德量汪然若干顷之陂,其气节岳然若万仞之壁,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设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其良法美意,往往传诸今日莫之能废,其见废者,又大率皆有合于政治之原理,至今东西诸国行之而有效者也。呜呼!皋夔伊周,遐哉邈乎,其详不可得闻,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悠悠干禩,间生伟人,此国史之光,而国民所当买丝以绣,铸金以祀也。距公之后,垂干年矣,此千年中,国民之视公何如?
吾每读《宋史》,未尝不废书而恸也。
以不世出之杰。而蒙天下之诟,易世而未之湔者,在泰西则有克林威尔,而在吾国则荆公。泰西乡原之史家,其论克林威尔也,曰乱臣,曰贼子,曰奸险,曰凶残,曰迷信,曰发狂,曰专制者。曰伪善者,万喙同声、牢不可破者殆百年,顾及今而是非大白矣。
英国国会先哲画像数百通,其裒然首座者,则克林威尔也。而我国民之于荆公则何如?吠影吠声以丑诋之,举无以异于元祜、绍兴之时。其有誉之者,不过赏其文辞;稍进者,亦不过嘉其勇于任事,而于其事业之宏远而伟大,莫或见及。而其高尚之人格,则益如良璞之埋于深矿,永劫莫发其光晶也。呜呼!吾每读《宋史》,未尝不废书而恸也。
曾文正谓宋儒宽于责小人而严于责君子。呜呼!岂惟宋儒,盖此毒深中于社会,迄今而日加甚焉。孟子恶求全之毁。求全云者,于善之中必求其不善者云尔。然且恶之,从未有尽没其善而虚构无何有之恶以相诬蔑者。其有之,则自宋儒之诋荆公始也。夫中国人民,以保守为天性,遵无动为大之教,其于荆公之赫然设施,相率惊骇而沮之,良不足为怪。顾政见自政见,而人格自人格也,独奈何以政见之不合,党同伐异,莫能相胜,乃架虚辞以蔑人私德,此村妪相谇之穷技,而不意其出于贤士大夫也。遂养成千年来不黑不白不痛不痒之世界,使光明俊伟之人,无以自存于社会,而举世以学乡原相劝勉。呜呼!吾每读《宋史》,未尝不废书而长恸也。
吾今欲为荆公作传,而有最窘余者一事焉,曰:《宋史》之不足信是也。《宋史》之不足信,非吾一人私言,有先我言之者数君子焉。
数君子者,其于荆公可谓空谷之足音,而其言宜若可以取信于天下,又孟子所谓污不至阿其所好者也。今首录之以志窃比之诚。
陆象山先生(九渊)《荆国王文公祠堂记》曰:
(前略)昭陵之日,使还献书,指陈时事,剖悉弊端,枝叶扶疏,往往切当。公畴昔之学问,熙宁之事业,举不遁乎使还之书。而排公者,或谓容悦,或谓迎合,或谓变其所守,或谓乖其所学,是尚得为知公者乎?英迈特往,不屑于流俗声色利达之习,介然无毫毛得以入于其心,洁白之操,寒于冰霜,公之质也。扫俗学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术必为孔孟,勋绩必为伊周,公之志也。不期人之知,而声光烨奕,一时巨公名贤,为之左次,公之得此,岂偶然哉?用逢其时,君不世出,学焉而后臣之,无愧成汤高宗,公之得君,可谓专矣。新法之议,举朝讙哗,行之未几,天下恂恂,公方秉执《周礼》,精白言之,自信所学,确乎不疑。君子力争,继之以去,小人投机,密赞其决。忠朴屏伏,佥狡得志,曾不为悟,公之蔽也。熙宁排公者,大抵极诋訾之言,而不折之以至理,平者未一二,而激者居八九,上不足以取信于裕陵,下不足以解公之蔽,反以固其意成其事,新法之罪,诸君子固分之矣。元祐大臣,一切更张,岂所谓无偏无党者哉?所贵乎玉者,瑕瑜不相掩也。古之信史,直书其事,是非善恶,靡不毕见,劝惩鉴戒,后世所赖,抑扬损益,以附已好恶,用失情实,小人得以藉口而激怒,岂所望于君子哉?(中略)近世学者,雷同一律,发言盈廷,又岂善学前辈者哉?公世居临川,罢政徙于金陵,宣和问故庐邱墟,乡人属县,立祠其上,绍兴初常加葺焉。逮今余四十年,隳圮已甚,过者咨叹。今怪力之祠,绵绵不绝,而公以盖世之英、绝俗之操,山川炳灵,殆不世有,其庙貌不严。邦人无所致敬,无乃议论之不公,人心之畏疑,使至是耶。(后略)
颜习斋先生(元)《宋史评》曰:
荆公廉洁高尚,浩然有古人正已以正天下之意;及既出也,慨然欲尧舜三代其君。所行法如农田、保甲、保马、雇役、方田、水利、更戍、置弓箭手于两河,皆属良法,后多踵行,即当时至元祜间,范纯仁、李清臣、彭汝砺等,亦讼其法以为不可尽变。惟青苗均输市易,行之不善,易滋弊窦。然人亦曾考当日之时势乎?太宗北征中流矢,二岁创发而卒,神宗言之,倦焉流涕。夏本宋叛臣而称帝,此皆臣子所不可与共戴天者也,宋岁榆辽、夏、金一百二十五万五千两,其他庆吊聘问赂遗近幸又倍,宋何以为国?求其容我为君,宋何以为名?又臣子所不可一日安者也。而宋欲举兵则兵不足,欲足兵饷又不足,荆公为此,岂得已哉?譬之仇雠,戕吾父兄,吾急与之讼,遂至数责家赀,而岂得已哉?宋人苟安已久,闻北风而战栗,于是墙堵而进,与荆公为难,极诟之曰奸日邪,并不与之商榷可否,或更有大计焉,惟务使其一事不行立见驱除而后已。而乃独责公以执拗可乎?且公之施为,亦彰彰有效矣。用薛向、张商英等治国用。用王韶、熊本等治兵,西灭吐蕃,南平洞蛮,夺夏人五十二砦,高丽来朝,宋几振矣。而韩琦、富弼等必欲沮坏之,毋乃荆公当念君父之仇,而韩富司马等皆当恝置也乎。矧琦之劾荆公也,其言更可怪笑,曰:致敌疑者有七,一抬高丽朝贡,一取吐蕃之地建熙河,一植榆柳于西山以制蕃骑,一创团保甲,一筑河北城池,一置都作院颁弓矢新式大作战车,一置河北三十七将,皆宜罢之以释其疑。嗟乎!敌恶吾备则去备,若敌恶吾有首将去首乎?此韩节夫所以不保其元也。且此七事皆荆公大计,而史半削之,幸琦误以为罪状遂传耳,则其他削者何限?范祖禹、黄庭坚修《神宗实录》,务诋荆公。陆佃曰:此谤书矣。既而蔡卞重行刊定,元秸党起,又行尽改。然则《宋史》尚可信邪?其指斥荆公者是邪非邪?虽然,一人是非何足辨,所恨诬此一人,而遂君父之仇也,而天下后世,遂群以苟安颓靡为君子,而建功立业欲搘柱乾坤者为小人也。岂独荆公之不幸?宋之不幸也哉!
至近世则有金谿蔡元凤先生(上翔),殚毕生之力,为《王荆公年谱考略》,其自序曰:
(前略)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则凡善有可纪,恶有当褫,不出于生平事实。而后之论者,虽或意见各殊,褒贬互异,然事实固不可得而易也。惟世之论公者则不然。公之没去今七百余年,其始肆为诋毁者,多出于私书;既而采私书为正史,此外事实愈增,欲辨尤难。(中略)忆公有《上韶州张殿丞书》,其言曰:“自三代之时,国各有史,而当时之史,多世其家,往往以身死职,不负其意,盖其所传,皆可考据。后既无诸侯之史,而近世非尊爵盛位,虽雄奇俊烈,道德流衍,不幸不为朝廷所称,辄不得见于史。而执笔者又杂出一时之贵人,观其在廷论议之时,人人得讲其然否。尚或以忠为邪,以异为同,诛当前而不粟,讪在后而不羞,苟以餍其忿好之心而止耳。况阴挟翰墨以裁前人之善恶.疑可以贷褒,似可以附毁,往者不能讼当否,生者不得论曲直,赏罚谤誉,又不施其间,以彼其私,独安能无欺于冥昧之间耶。”呜呼,尽之矣。此书作于庆历皇祐间,当是时公已见称于名贤钜公,而未尝有非毁及之者也。然每读是书,而不禁歔欷累叹,何其有似后世诋公者,而公已先言之也。自古前代有史,必由继世者修之,而其所考据,则必有所自来。若为《宋史》者元人也,而元人尽采私书为正史。当熙宁新法初行,在朝议论蜂起,其事实在新法,犹为有可指数者。及夫元祐诸臣秉政,不惟新法尽变,而党祸蔓延。尤在范吕诸人初修《神宗实录》,其时《邵氏闻见录》,司马温公琐语《涑水纪闻》,魏道辅《东轩笔录》,已纷纷尽出,则皆阴挟翰墨以餍其忿好之私者为之也。又继以范冲《朱墨史》,李仁甫《长编》,凡公所致慨于往者不能讼当否,生者不得论曲直,若重为天下后世惜者。而不料公以一身当之。必使天下之恶皆归。至谓宋之亡由安石,岂不过甚哉?宋自南渡至元,中间二百余年,肆为诋毁者,已不胜其繁矣。由元至明中叶。则有若周德恭,谓神宗合赧、亥、桓、灵为一人,有若杨用修。斥安石合伯鲧、商鞅、莽、操、懿、温为一人,抑又甚焉。又其前若苏子瞻作《温国行状》,至九千四百余言,而诋安石者居其半。无论古无此体,即子瞻安得有如是之文。后则明有唐应德者,著《史纂左编》,传安石至二万六千五百余言,而亦无一美言一善行。是尚可与言史事乎哉?
(后略)陆、颜两先生,皆一代大儒,其言宜若可信。而蔡氏者又博极群书,积数十寒暑之日力网罗数干卷之资料以成年谱,而其持论若此。然则居今日以传荆公,欲求如克林威尔所谓“画我当画似我者”,不亦戛戛乎至难之业哉?虽然,历史上不一二见之哲人,匪直盛德大业,淹没不章,抑且干夫所指,与禹鼎之不若同视,天下不复有真是非,则祸之中于世道人心者,将与洪水猛兽同烈。则夫辟邪说拒淫辞,扬潜德发幽光,上酬先民,下奖来哲,为事虽难,乌可以已,是则兹编之所由作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