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利加的天方夜谭
分類: 图书,文化,世界文化 ,
作者: 毕远月著
出 版 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1页数: 287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208084452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我在美国前前后后往了10年。在这10年中,我游走了它的许多大城市和无数的乡村小镇,我曾觉得自己比美国人还要了解这个国家,比他们对美国更有见识。直到有一天我决定离开时,才忽然觉得还有那么多地方我没去过,更别说那些匆匆而过、似是而非的所在。由此,我开始怀疑起自己对美国的认识,怀疑我究竟有多了解这个国家。于是,我想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跟美国告别,一种能够延续我对这个国家记忆的方式。
当我离开时,奔驰在路上,我听见亚美利加在歌唱。
内容简介
一个国家之所以有趣,就在于它背后藏着人的故事。美国亦然。作者不仅从地理上横贯了这个国家,也在这个国家的文化和历史中顺流而下。这是一本有趣的文化读物,是一个在美国生活了十几年的人对美国的最后告别。全书偏重文化历史的内涵,但其中精美的图片和比较自我的语言叙述可以缓冲调节历史文化所带来的厚重感,他让我们看到了与我们想像中不一样的美国。纽约的地址为啥要要在结尾时写上两次纽约?美国人特别爱惜自己的历史,难道是因为历史太短?美国为何意?美国人又为何?西部硬汉、牛仔文化是否已向多元文化让路?美国人为何有拥有武器?多少人相信外星人存在?……全书在疑问中推进,语言轻松有趣,可读性极强。
作者简介
毕远月,1963年生于上海,早年毕业于上海大学文学院,资深旅人、自由摄影师、作家,加拿大传媒与插图艺术家协会会员。他常年游走于世界各地,从事文化地理写作和旅行图片的拍摄,足迹踏遍亚洲、欧洲、美洲、非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现定居巴黎。 1999年-2000年,为美国Towery出版公司撰写/拍摄以下城市书籍:纽约、奥兰多、多伦多;2001年至今,作为澳大利亚Lonely Planet出版社的签约摄影师和文字作者,参与撰写拍摄了内容涵盖10多个国家的系列旅游书;2005年至今,在北京《时尚旅游》杂志开设“印迹“世界文化遗产专栏;2006年至今,为台湾《探索人文地理》杂志驻巴黎代表。 此外,还出版了《百变纽约》、《失落的印加》、《秘鲁史》,以及《大地瑰宝——UNESCO世界文化遗产》21册、《大地纪行——世界名城》22册、《世界遗产之旅》6册、《世界遗产大发现》4册、《世界瑰宝之旅》4册等书。 他的摄影作品由下述机构代理:日本——American Photo Library/JTB photos;英国--PCL,Alamy Image;澳大利亚——Lonely Planet Images;西班牙——AGEfotostock。
目录
自序
另一个纽约
纽约 萨拉托加 罗切斯特
遥远的过往
费城 葛底斯堡 华盛顿特区
那里,曾经传奇
温切斯特 卢雷 威廉斯堡殖民城 斩魔丘 温斯顿 塞勒姆 大烟山
深入南方
田纳西
中西部,牛仔还是其他
俄克拉何马城 阿马里洛 阿尔伯克基 阿拉莫戈多
这里是印第安家园
博尼图村 弗德台地 济亚村 圣菲 陶斯
奔向西海岸
纪念碑谷 莫阿布 大峡谷 洛杉矶
书摘插图
另一个纽约
纽约 萨拉托加 罗切斯特
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出发了。
我借宿的Maggice和Kam的家位于长岛一处宁静的社区里。跟他们告别后我便起程上路。听说大名鼎鼎的导演李安家也在长岛,可不知道在长岛的哪一部分。脑子里这么想着,车已出了街区拐上了大道。今天我去曼哈顿,纽约市是我横贯美国的第一站。
从长岛去曼哈顿的路我很熟,加之这是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心情一愉快,车就开得快了。待我回过神来,发现已错过了高速路的入口,正朝着完全错误的方向飞速前进。我急于拨乱反正,顾不上多想就拐上了一条岔道。进去才发现这条路哪儿也去不了,只能进一家什么大公司的停车场。我从标示着“出口”的车道冲进了停车场。后视镜里很快就冒出个保安的身影,他气急败坏地边挥手边朝我赶来。我在空旷的停车场里绕了个大圈子,然后猛踩一脚油门从“入口”处冲了出去。好在时候尚早,停车场外的道路上没有其他车辆,否则我可能会引发一场全责的交通事故。
我曾精心准备了这趟横贯美国之旅,自以为而面俱到、万无一失了。哪承想刚上路10分钟就出了岔子,不免对自己的粗心有些懊恼。好在错误很快得以纠正。
曼哈顿是座长21.5公里、最宽处3.7公里、总面积59.47平方公里的小岛。可一旦把车开进去,拥塞的交通、汹涌的人潮会让你感觉这儿的1公里比10公里还长,无论上哪儿都有遥不可及之感。在纽约5个区中面积最小的曼哈顿却是美国,甚至是全世界最繁荣的所在。聚财的地方也聚人,所以曼哈顿的城市景象是白天乱哄哄,晚上特热闹,一日里少有冷清的时候,难怪有The City Never Sleep的别名。能在曼哈顿安家落户的人都觉得自己挺牛,开口闭口总称自己住在the City,言外之意纽约的其他4个区都是乡下。特别是经济好的那些年头里,纽约人特在乎这种城乡差别。如果一个小伙子在曼哈顿有间房,哪怕小得只能放下一张床,他交女友时最关心的也会是对方住在哪儿。即便这个姑娘美若天仙,但说自己住在皇后区(QlJeens)时都会脸红。那时候,年轻人特别注意门当户对。如今这种情况好了许多,倒是在华尔街(wallstreet)上班的人开始成了“交友困难户”,在皇后区的年轻人反而让人觉得可以稳中。
从长岛高速公路“进城”总是堵车。不过这条路视野良好,能够饱览曼哈顿的壮丽景色。曼哈顿确实有世界上最壮丽的城市天际线,从它最南端的岛尖上开始,高楼密集的下城金融区里曾鹤立鸡群地竖着世贸中心的双塔。往北看是中城密集的建筑群,帝国大厦(Empire StateBuilding)和克莱斯勒大厦(chrysler‘Building)已在这儿的天空中不相上下了半个世纪之久,如今这两幢老楼依旧威风不减。再看曼哈顿的上城,那儿的楼都很高,虽缺独树一帜的大作,但气势雄浑,密密麻麻一直延伸到小岛的尽头。上城楼群的背后藏着中央公园,那片城市绿洲是纽约这只“大苹果”的绿核心。
2001年“9•11”恐怖袭击后,世贸中心的身影从纽约的天际线上消失了,这一变化犹如一首城市交响曲少了领衔的高音。尽管这些年纽约不断有高楼拔地而起,但双塔在纽约城市风景中的地位至今没有其他任何一座建筑可以取代,或许它们的身影过于独特,或许它们守望了曼哈顿30多年吧。
进了曼哈顿需解决的首要问题便是停车。纽约是一个开车难、停车更难的城市,而曼哈顿又是困难的核心。这里不仅车位奇缺,而且停车价格奇贵。我去的那处停车场规定在早上9点前入内才能享受20美元一天的特价,但特价位置极少。其实逛曼哈顿最好的方式就是乘地铁。尽管如今7美元一张的“日票”(Day Pass)也不便宜,不过纽约的地铁四通八达,昼夜不停,设施虽旧但效率奇高。我至今没想起来还有哪一个国家的城市地铁比它更方便。
华尔街的马路上和地铁里都是西装笔挺的上班族。这些人目不斜视,疾步如飞。有的手里端着咖啡,有的嘴里嚼着三明治,让人觉得挣钱和花钱都得分秒必争。在这条享誉世界的金融街上集中了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美国证券交易所(AmericanStock Exchange)、纳斯达克(NASDAQ)、纽约期货交易所(rqew Y0rk Board of Trade)等金融交易机构,它与分布在周边街区的大型金融公司、大银行构成了曼哈顿的“金融区”。
“9•11”以后,纽约警方在华尔街入口处设了路障。当时大家都以为是临时措施,现在看来是永久性的了。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大楼前从那时开始被划为车辆禁停区,至今总有三四辆警车在那里严阵以待。附近街区还有巡逻的警察,他们荷枪实弹,连大腿上都挂着防毒面具包。当然,美国的警察历来荷枪实弹的,兜里揣本罚款单就敢上街的警察只存在于和谐社会中。“反恐”开始后,华尔街如临大敌,警察、保安人人严阵以待,让人越看越像板门店。
华尔街这个名字英文原意为“墙街”,古时候就是一处防范严密的所在,提高警惕的历史倒是早已有之。1624年,荷兰人为了进行毛皮交易来到曼哈顿岛一带活动,第2年他们便在曼哈顿建造了“新阿姆斯特丹要塞”,也没跟当地印第安人商量,就把曼哈顿岛称为“新阿姆斯特丹”了。这一改名,荷兰王国的疆域就一下子扩展到了北美洲。那时的“文明人”欧洲人最善于用这种手法在“新大陆”上扩充地盘:插上王室旗,取个欧洲名,这块地方就归自己了。如今民主、人权意识饱满,又特别喜欢拿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说事的欧洲人,倒是很少评价他们祖辈曾经的这番作为。
到了1626年,荷兰任命的新阿姆斯特丹总督彼得•米努埃(Peter Minuit)忽然想公平对待当地的印第安人,于是以相当于今天24美元(当时为60荷兰盾)的玻璃珠和一堆针头线脑跟勒那普(Lenape.)印第安人的首领交换了曼哈顿岛。可当时的曼哈顿其实住着瓦帕尼(wappan)印第安人,找错了卖主的荷兰人就这样跟瓦帕尼人结了怨,以致后来兵戎相见。
今天的华尔街是当时新阿姆斯特丹的北部边界,荷兰人在这儿建了一道高达4米的防御墙。英国人在17世纪末接管新阿姆斯特丹后拆掉木墙开了一条路,取名为墙街,这就是华尔街现在的名字。而新阿姆斯特丹也由此改名为新约克(New York),也就是今天的纽约。尽管荷兰人在纽约待得不长,但细心的人还是会发现,现代纽约地图上仍有一些荷兰地名,比如黑人聚居的哈莱姆区(Harlem)就是个荷兰名字,它只比现在荷兰的哈莱姆市(Haarlem)在拼写上少了一个“a”。
华尔街是美国金融业的代名词。
如果一个美国人告诉你他服务于华尔街,通常是说他在金融界工作,倒不见得一定就真在华尔街上班。“9•11”以后,许多大公司都离开了华尔街到新泽西甚至其他美国城市落脚,可它们依旧被称为“华尔街公司”,就是因为从事的是金融行业。
中午时分,在办公楼里憋了一上午的“华尔街白领”们纷纷外出午餐,街上卖热狗和圈饼的推车前顿时排起了长队。如果天气好,买了午餐的上班族们都喜欢坐在联邦大厅国家纪念馆(Federal Hall National Memorial)的台阶上一边吃饭一边享受阳光,场面很是壮观。
说到纽约的街头食品,我是不敢恭维。热狗通常不热,冷饮一般太凉。往热狗上多加点酸菜,小贩有时还要多收1美元,感觉特不厚道。而那大名鼎鼎的纽约圈饼(Pretzel),实在是又干又硬,味同嚼蜡。可我总会见到外地来旅游的美国人全家人手一只,就着可口可乐奋力吞咽的情形。观光客图个一时新鲜尝尝难吃的纽约风味无可厚非,可那些华尔街交易员、投资公司分析师们竟然天天以这类食物做午餐,真不知是不是华尔街的上班族群体性味蕾发育不全。
不过,面对吃的问题无所适从是全体美国人民的通病,住在美国大城市的人还好点,越是偏远地区的美国人吃东西越挑剔,这个不吃,那个不碰,给人非常讲卫生、爱健康的样子。而往往就是这些人,步入中年便一身怪病。
午餐时间台阶上坐满了华尔街白领的联邦大厅是美国的一处历史名胜,纽约最早的市政厅、美国最早的议会和高等法院都设于此。1789年4月30日,美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国会在这儿召开,与会者一致投票选举华盛顿为第一任美国总统。同一天,华盛顿在这座大楼前宣誓就职。不过,旧的联邦大厅建筑在19世纪时被拆掉了,眼前这座希腊帕台农神庙风格的建筑物是后建的。台阶前华盛顿铜像的底座上刻着一行字,指出了华盛顿宣誓就任第一任美国总统的准确位置。图文并茂的联邦大厅介绍上说,美国政府和美国的民主制度就是在这儿诞生的。
华尔街向前便遇上了百老汇大街。走到这儿就会看到一座大铜牛像,它牛气十足地霸占着街中央的一片小广场,吸引着许多人与它合影留念。我看到一位国内来的朋友不断地拍着大铜牛的屁股,于是请教道:只听说过拍马屁的作用,拍牛屁股的功效为何?他对我的孤陋寡闻极不以为然,但还是挺耐心地告诉我这叫“沾沾牛气”,图的是日后在楼市和股市上有好的回报。那时候,金融字典里还没有“次贷危机”这个词,而国内的股市、楼盘正红火得如日中天。
别以为就咱中国人觉得沾了牛气能发财,美国人也是这么想的。这座重达3吨多的大铜牛像是纽约艺术家阿图罗•德莫迪卡(Arturo DeModica)的大作。1989年12月15日半夜,这位雕塑家自说白话地把这尊大铜牛像安放在了纽约证券交易所门前,理由就是他相信自己的大铜牛能给交易所和投资者们带来好运。可他这么做并未得到纽约市政府的批准,于是第2天下午大铜牛就被警察没收了。这时股市交易员、投资人和金融分析师出来说话了,他们宣称尽管大铜牛只在华尔街露面8小时,但当天的交易特别顺手,所以它肯定是一件能给华尔街带来好运的宝物。最后,纽约市公园管理处的头头亨利•斯特恩(Henry Stern)出面,跟市政府赎回了大铜牛,并将它安置在现在这个位置上。
记得多年前陪一位对风水颇有研究的朋友游纽约,参观了华尔街证券交易所后我们就来到了大铜牛前。一看这座雕像,朋友立即索要纽约地图。凝神端详一阵后连连点头,口称高明。我急忙问个究竟,朋友指着地图感叹道:“美国人也懂风水啊!”他随后进一步说,百老汇是纽约的“财路”,在它的起始点附近竖了这座大铜牛,不仅能守住金融区里的亿万财富,而且筑起了一道阻止“肥水外流”的堤坝。“有了它,纽约的钱会越来越多啊。”记得朋友说完这句话,也是热情地拍了许久的牛屁股。
说来也怪,这几年关于大铜牛的新闻不断,印象比较深的有如下两则。其一,大铜牛的创作者阿图罗向纽约市索要30万美元的创作费,否则便要将大铜牛卖给赌城拉斯维加斯的一个大款。这次已经退居二线的亨利•斯特恩再次出面与艺术家打招呼,阿图罗算是念亨利老哥当年的“救牛之恩”,同意大铜牛目前可以继续坚守岗位,但声明保留自己有一天将牛带走的权利。其二,某晚一纽约客于百老汇大街上超速驾驶,不慎撞上大铜牛。据事后赶到现场的警察说,猛烈的撞击使大铜牛移动了两英寸,不过那辆车却彻底成了一堆废铁。
金融区中到底积累着多少财富我不知道,但联邦储备银行的地窖里存着全世界40%的黄金却是事实。大铜牛若真能守财,任务还是很艰巨的。 从大铜牛雕像开始,百老汇大街一路向北纵贯整个曼哈顿,随后又穿过布朗克斯(Bronx)区。离开纽约市后它就不叫百老汇了,但同路异名的它却一直延伸到加拿大边境。因此,有人说百老汇是纽约最长的一条街,就像纽约的脊梁骨。
如果说“华尔街”是美国金融界的代名词,那么百老汇这个名字便与音乐特别是音乐剧(Musicals)同意。纽约有个“戏院区”(TheatreDistrict),区中有大小39家戏院,纽约人习惯上将在“戏院区”上演的剧目(特别是音乐剧)统称为“百老汇音乐剧”(BroadWay Musical)。如《歌剧魅影》(The Phantom of the Opera)、《悲惨世界》(LesMiserables)、《猫》(Cat)《芝加哥》(Chi(7ago)和《妈妈咪呀》(MammaMia),等等。这些剧目不见得都是美国人创作的,但许多却是在美国上演后风靡世界的。
百老汇音乐剧其实是一种蛮独特的剧目,它既是歌剧又是话剧,但绝无古典歌剧的呆板和经典话剧的深奥,它以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载歌载舞的热闹表演,成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因此广受欢迎。别以为只有好莱坞电影才是美利坚“冲出美国,走向世界”的文化产品,百老汇音乐剧在世界各地受追捧的程度其实并不亚于好莱坞。而在1750年才有戏院的美国,怎么就能后来居上发明出如此引人入胜的表演形式呢?想来想去惟一的结论是美国人走了为人民服务这条路才获得成功的。
从戏剧史的发展看,昔日欧洲那些有名的剧目写的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看的也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尽管艺术境界极高,可是曲高和寡。美国人则不然,音乐剧的创作宗旨就是给老百姓看的,解闷、热闹是关键,高深就暂不考虑了。艺术一受到人民群众喜爱,自然就有了生命力和票房率。电影不也是一样?原本红火的欧洲电影业之所以败给了好莱坞,除去其他原因不说,导演妄图脱离群众是一个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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