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要论(陈业宏 曹胜亮)

分類: 图书,法律,商法,公司法与企业法 ,
作者: 陈业宏,曹胜亮著
出 版 社: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1页数: 313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60950631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公司法修订和改革的意义重大,将对中国公司法的立法、司法和执法,公司实务以及公司法理论产生直接而又现实的作用和影响。公司法的修订将在总结和评价公司法领域具有创新性兼具实用性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各国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对其中的某些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对某些法律原理做出新的阐释和说明,寻求理论学说上的突破和制度上的创新,进一步丰富、完善和发展具有时代特征、符合中国现实需要的公司法理论。
目录
第一章 公司概述
第一节 公司的法律界定
第二节 公司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公司的基本分类
第二章 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 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第二节 公司法的地位与作用
第三节 新《公司法》对旧《公司法》的超越
第三章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公司的设立制度
第二节 公司的人格法制度
第三节 公司的章 程制度
第四节 公司的资本制度
第五节 公司的合并、分立和组织形式变更制度
第六节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制度
第四章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界定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
第五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六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界定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和转让
第六章 公司债券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述
第二节 公司债券的运行
第三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四节 对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思考
第七章 公司财务和会计
第一节 公司财务和会计概述
第二节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三节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节 公司利润的分配
第八章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第一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概述
第二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三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第四节 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督
第五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
第九章 公司法上的法律责任和公司的社会责任
第一节 公司法律责任概述
第二节 公司法上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公司的社会责任
附录新、旧《公司法》关联条文对照
书摘插图
第一章公司概述
第一节 公司的法律界定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一个历史概念,它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而出现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并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健全和趋于完善。在当今社会,公司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主体,也是最重要的企业形式。它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需要它,也离不开它。然而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由于社会制度、经济结构、立法习惯以及法律体系的差异,公司的概念不尽相同。即使在同一个国家或地区,随着社会经济和公司制度的发展,公司的概念也在发生某些变化。在我国“公司”一词最早的史料记载为庄子所用,“积卑而为高,合小而为大,合并而为公之道,是谓公司”,其意旨为抛弃个人私利而从事共同之事。显然,这里所指的公司含义与现代意义上公司的含义不同。在我国近代史料文献中,公司一词较早出现在1684年福建总督上奏康熙文书中的有关“公司货物”的表述。较早规范使用公司一词是《大清法规大全》中光绪皇帝于1875年对商部奏折的批复:“各省将军、督抚,于商务拟设各项公司,会同筹划,悉心经理。”1904年随着《大清公司律》的颁发,“公司”一词才正式成为一个法律概念。从法律上讲,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是一个舶来品,是随西方法律移植于中国而形成的。
探究各国公司立法对公司的定义,我们不难发现,虽然各国公司法对公司定义的表述存在差异,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
1.以概括的方式规定公司的定义
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概念多采用这种定义方式,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其代表。日本现行《商法典》第52条规定“本法所谓公司是指以从事商行为为目的而设立的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