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学理论
分類: 图书,文学,文学理论,
作者: 祁志祥 著
出 版 社: 山西教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1字数:版次: 1页数: 394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44035835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用中国古代文论资料阐释原理;以古代文论范畴为纽结,网络中国古代文艺思想,建构民族文论体系;在中西比较中彰显中国古代文论民族特色;从儒道佛等中国文化元素中剖析中国古代文论民族特色成因;系统进行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激活古代文论的现代生命;一部探索性的文学理论专著,一部工具性的文艺学教科书。
内容简介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功能不仅在于能帮助今人切中肯綮地理解古代文学作品的奥秘,而且在于它具有一种指向现实的穿透力。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作为表现主义文学理论体系,它理应较再现性的文学理论更能有效地说明一切表现主义作品,特别是西方现代主义作品。西方文学自19世纪末以来,愈益向主体表现方向发展。这些作品中,现实不再成为生活真实的反映,而蜕变为徒有其形、不反映生活本质规律的“幻相”(朗格语),成为象征“情感”的“形式”(朗格语)、表现主体的媒介。这类作品中“文字”、“现实”、“主体”的关系与中国古代文论中讲的“言”、“象”、“意”的关系,或“文字”、“景物”、“神情”的关系何其相似!当西方现代文学向中国古代文学靠拢、交叉时,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就有了能较好说明西方现代主义文学作品,或至少对解读西方现代作品很富启示的当代价值。
作者简介
祁志祥,男,1958年生,江苏大丰人,文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中国文艺理论学会理事,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理事,上海市美学学会副秘书长,全国大学人文研究会理事。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出版个人专著11部,发表论文200余篇。曾获国家图书奖荣誉奖、晋版图书一等奖、华北图书优秀奖等。 文艺理论代表作:《中国古代文学原理——一个表现主义民族文论体系的建构》(学林出版社1993)、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8);美学研究代表作:《美学关怀》(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中国美学的文化精神》(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中国美学原理》(山西教育出版社2003)、《佛教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似花非花——佛教美学观》(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人学研究代表作:《中国人学史》(上海大学出版社2002)、《中国现当代人学史》(学林出版社2006)、《国学人文读本》(上海文化出版社2008)。
目录
绪论 论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表现主义体系
第一章 中国古代的文学观念论
第二章 “德学才识”说
第三章 中国古代文学的创作发生论
第四章 中国古代文学的创作构思论
第五章 中国古代文学的创作方法论
第六章 中国古代文学的作品论
第七章 中国古代文学的风格论
第八章 中国古代文学的形式美论
第九章 中国古代文学的鉴赏论
第十章 中国古代文学的功用论
第十一章 “三不朽”说
第十二章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方法论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中国古代的文学观念论
“文学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学观念”,指关于各种文学现象的认识。狭义的“文学观念”,指对“文学”这一概念内涵的认识。本章探讨的是中国古代狭义的文学观念。中国古代文论认为,“文学”是一切文字著作,其特征是“文字”,这便构成了文学特征论。尽管“文学”是一切文字著作,古代文论又强调,文学应以表情达意为主,这就构成了文学表现论。中国古代的文学观念论,大体上由文学特征论与文学表现论构成。
第一节 “文学以文字为准”——中国古代的文学特征论
中国古代的“文学”是一个广义的泛文学概念,不同于西方的美文学概念,乃是包括美文学和学术文章在内的一切文字著作和文化典籍。“文”的本义是“错画”、纹理。汉字都符合“错画”、纹理的特征,因而汉文字著作都可称“文”。正如清人章炳麟所概括:“是故榷论文学,以文字为准,不以彣彰为准。”衡量“文学”的特征是“文字”,而不是“彣彰”——“文采”或“美”。而西方文论中的“文学”更多地是指以“美”为特征的文字著作,或以“艺术”为特征的语言文字作品。这种“美”的“艺术”特征或指“形象”、或指“情感”、或指“形式”、或指“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