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研究
分類: 图书,法律,经济法,财政法,
作者: 于定明,朱锦余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1页数: 281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94240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一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之优劣关乎一国经济之安全。我们所期待的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应如一座精准的天平,总是在保护公众利益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注册会计师法汹修订展开:第一章从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发展历程出发,重现了我国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分析了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产生、发展的特点;同时,简述我国现有的注册会计师法律体系,指出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所存在的不足。第二章探讨注册会计师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认为在立法宗旨方面,《注册会计师法》作为行业母法,不仅应当保护公众的利益,同时还应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在基本原则方面,我们应当将独立原则、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原则、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原则、维护公众利益原则作为《注册会计师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分析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和注册制度,确定了注册会计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和业务范围,及其设立、变更、终止等基本问题。第五章在分析国内外行业监管制度的基础、上,认为我国现有监管制度存在不足,应当采取行政监管为主、自律监管为辅的行业监管制度。第六章从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方面阐述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第七章则是我们对《注册会计师法》修订的一个问卷调查分析。附录一在前述论述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全面修订《注册会计师法》的具体建议;附录二则是我们进行社会调查的问卷样卷。
目录
第一章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二、新中国时期
三、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产生、发展的特点
第二节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
四、司法解释
五、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六、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体系简评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法》的立法宗旨
一、《注册会计师法》的立法宗旨概述
二、《注册会计师法》立法宗旨的阐释
第二节 《注册会计师法》的基本原则
一、《注册会计师法》基本原则概述
二、《注册会计师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教育背景要求
二、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内容
第二节 注册会计师注册制度
一、注册管理机构
二、注册条件
三、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撤销
四、注册救济制度
第三节 注册会计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注册会计师的权利
二、注册会计师的义务
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一、国外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简介
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不足与完善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终止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一、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概述
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的限制
第五章 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监管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概述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含义
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管的原因
三、国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简介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基本模式
第二节 我国现行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的发展历程
二、我国注册会汁师行业监管体系
三、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特点
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评价
第三节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的完善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的选择
二、行政监管制度的完善
三、自律监管制度的完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民事法律责任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利害关系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三、民事赔偿金保障机制
第二节 行政法律责任
一、行政执法主体
二、行政处罚
三、救济途径
第三节 刑事法律责任
一、我国现行规定述评
二、《刑法》与《注册会计师法》的冲突及对策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刑事责任与单位犯罪
四、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关系
五、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与共同犯罪
第七章 《注册会计师法》修订社会调查
第一节 调查目的与问卷设计
一、对注册会计师准人和退出问题的看法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及设立条件的看法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问题的看法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及业务拓展问题的看法
五、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模式及执业质量管理等问题的看法
六、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及《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与其他法规的配套问题的看法
七、对有关执业责任保险及执业风险基金问题的看法
第二节 调查问卷分析
一、调查过程与样本构成
二、调查数据分析
三、调查结论
附录一《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建议稿
附录二《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调查问卷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一章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中华民族虽然有着悠久的会计历史,但由于我国商品经济的缺失,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不可能从经济发展中自发生长出来,而是随着其他现代西方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引入而一并引入。
1918年,留日归来的谢霖先生首次呈文北洋政府,建议建立中国职业会计师制度。谢霖被准许开设我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北洋政府农商部随后颁布《会计师暂行章程》,并按章程授予谢霖第一号会计师证书。谢霖取得我国第一号会计师执照,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产生。然而,由于中国民族资本发展受阻,加之初期对会计师资格要求过严,中国注册会计师业的发展非常缓慢,至1923年获得注册的会计师仅15人。1923年,北洋政府修订了《会计师暂行章程》,放松了对会计师学历的要求,注册会计师数量逐渐增多。为了提高会计师从业水准,建立职业规范,我国第一个会计师组织“上海会计师公会”于1925年成立。北洋政府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初步建立了注册会计师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注册会计师由农商部主管,审计部和财政部也有业务上的管理职权,这几个部门都对注册会计师制度予以支持。
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1927年,由国民政府财政部主理会计师事务后,即于1928年1月颁发了《会计师注册章程》和《会计师复验章程》。不久,工商部在对《会计师暂行章程》进行全面充实和完善的基础上,于1929年正式颁布了共三十六条的《会计师章程》。同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公司法》规定监察人代表公司委托会计师查核董事会造送于股东会的各种报表,并向股东会报告意见。这一规定为会计师广泛开展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