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最新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步训练·同步过关)
分類: 图书,考试,自学考试,法律/律师专业,
品牌: 张奕清
基本信息·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页码:353 页
·出版日期:2004年
·ISBN:9787802081291
·条形码:9787802081291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步训练·同步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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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民事诉讼法学(最新版)》是与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学[2003年版]》自学考试大纲、教材相配套的辅导用书,并根据2007年最新法条修订。
编辑推荐《民事诉讼法学(最新版)》针对07年新颁布的法条作了重要更新,培删了相关知识点和训练题,详见《民事诉讼法学(最新版)》附录一。
紧跟教材变化,直接命中目标!
《民事诉讼法学(最新版)》紧跟教材变化,直接命中目标!
96%考点命中率,90%班级过关率,燕园教育,过关最保险的品牌。
2008年10月公共政治课命中率排行榜: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98%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9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9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94%
(以上命中率为燕园教育同步、试卷和必背题串讲综合统计)
目录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重点难点举例点评
知识网络图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重点难点举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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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总论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_
重点难点举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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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重点难点举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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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事审判权与审判组织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知识网络图
第六章 民事诉讼的主管和管辖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重点难点举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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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民事诉讼当事人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重点难点举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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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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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民事诉讼证据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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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举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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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期问和送达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重点难点举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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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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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财产保全、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重点难点举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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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注:此章节在新法中有变化)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知识网络图
第十四章 诉讼费用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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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通常诉讼程序
第十五章 普通程序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重点难点举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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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简易程序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重点难点举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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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
考点透视
同步跟踪强化训练
参考答案
……
第四编 特殊程序
第五编 执行程序
第六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看更多目录]
序言本书是与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学[2003年版]》自学考试大纲、教材相配套的辅导用书,并根据2007年最新法条修订。
编写依据:
1.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学自学考试大纲[2003年版]》;
2.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的教材《民事诉讼法学[2003年版]》(北京大学出版社,江伟主编)。
3.2007年10月28日前国家颁布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
本书重要更新:
根据2007年10月28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本书在此次修订中增加了附录一“新法解读”,包含了修订概述和新旧法条对照,并对新增的知识点出题考查,对本书每章已变更的知识点和训练题予以说明,便于考生扎实、准确地掌握、记忆,并及时了解最新考试动向。
为保证您顺利通过考试,我们建议您将本书与学苑出版社出版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标准预测试卷》配套使用。
文摘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专门性。这主要体现在公示催告程序适用范围方面。只有法律规定的事件,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该程序仅适用于因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引起的非讼事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2)非讼性。这主要体现在:①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案件不属于民事权益之争,仅在于确定一定的法律事实,即通过公示方法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及时申报权利,并在无人申报或申报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宣告丧失的票据无效,使申请人恢复票据上的权利。因此,适用公示催告程序条件之一是申请人无法知道是否有利害关系人以及谁是利害关系人,所以公示催告程序中只有申请人,没有或者没有明确的被告。②公示催告程序因丧失票据的最后持有人等的申请而开始,并非以起诉开始。如果利害关系人中报合法有效,则终结公示催告程序,这是因为利害关系人申报合法有效意味着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就该票据权利可能发生争议,则需通过争讼程序解决。③原则上不开庭审理,无需法庭辩论,即法院仅依据申请人提供的事实证据,作书面上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