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导论:故事与观念(刘星作品系列)
分類: 图书,法律,法律史,中国法律思想史,
品牌: 刘星
基本信息·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页码:390 页
·出版日期:2008年
·ISBN:7503690348/9787503690341
·条形码:9787503690341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刘星作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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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就法律思想的阐述和分析而言,《中国法律思想导论:故事与观念》侧重分析。关于中国法律思想,以往学者已有丰富而成熟的梳理,但是分析可以更进一步,《中国法律思想导论:故事与观念》即为尝试。阐述伴随分析颇为重要,因为法律思想的研究尤其是为了法律思考,进而实现对法律现象的深入理解。
除分析的意义外,《中国法律思想导论:故事与观念》与以往的法律思想历史的叙述略有不同:首先,《中国法律思想导论:故事与观念》努力将思想和实践联系起来,尤为试图在现实经验个案基础上展开思想的解释和讨论,不纯粹从理论到理论。所以如此,因为笔者认为作为法律思想的话语和作为法律行动的实践——特别是具体微观法律活动的实践——是相互交织的,在相互交织关系的重建中,它们才能更为自我揭发,为人生动理解。
作者简介刘星,北京人。曾为解放军侦察兵,后为建筑设计描图员。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美国法学院作过访问学者。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出版法学著作多部,发表论文若干,并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文汇报》等报刊辟有法学随笔专栏。
编辑推荐对于法律思想的阐述和分析,《中国法律思想导论:故事与观念》侧重分析。关于中国法律思想,以往学者已有丰富而且成熟的梳理,但是分析可以更进一步,《中国法律思想导论:故事与观念》即为尝试。阐述伴随分析颇为重要,因为法律思想的研究尤其是为了法律思考,进而实现对法律现象的深入理解。
《中国法律思想导论:故事与观念》修辞希望平易。平易的出发点在于使人更易阅读。阅读的便利一是可使他者快捷理解,二是可使他者增添参与思考的欲望。思考的目的在于交流,而交流的成功对于法律实践的顺利展开注定必要。
——刘星
目录
序言/1
导论:中国法律思想的出发点/1
001.《鹿洲公案》里的“兄弟争田”/1
002.官·写在书本里的法/3
003.赏与罚/6
004.“大公无私”/9
005.市场上的兔子(定分止争)/12
006.独角兽·“法”/15
007.《说文解字》/19
008.“法官”办“鹿”案·礼/2l
009.乡里自治/25
010.规矩方圆/29
011.不同的追求/34
第一章 严刑峻法/38
012.怕火不怕水/38
013.《韩非子》论杀婴/40
014.人性恶·国家法/42
015.从三万贯钱到十万贯钱/46
016.社会学的寓言:囚徒的困境/49
017.防微杜渐的法律功能/51
018.国家法的清晰与“礼”的朦胧/54
019.官人李维棠/58
020.“以刑去刑”的境界/63
021.罚当其罪/69
小结/73
第二章 教化为先/74
022.浪子回头/74
023.“风吹草动”:德教的功效/77
024.人有侧隐之心/84
025.人性善·国家法/87
026.法家的尴尬:秦王朝的灭亡/89
027.仁义/92
028.刑:义的根本·义:暴的来源/94
029.“槐树”刑罚的故事/95
030.饮酒之礼·礼治·“防患于未然”/98
031.学校的好风气·礼治的效率/100
032.礼治·“熟人”和“陌生人”/102
033.何谓善于奖赏?/105
小结/106
第三章 刚柔相济/108
034.性相近·习相远/108
035.“打一巴掌揉三揉”/112
036.常备不懈/114
037.董仲舒暗授《春秋》/115
038.君王眼中的“孝顺”/119
039.徐元庆案的“困惑”/120
040.“礼”为本法为末·德主刑辅/122
041.有嫁无婚·灵活解释法律/125
042.为什么解释?/129
043.法网的疏密·法律的原则性/132
044.养马人的命/136
小结/139
第四章 顺其自然/141
045.“你我的争议”/14l
046.“无为”的治理/144
047.爱马·被马害/147
048.法令数量与盗贼数量的正比例/149
049.法律的起源/152
050.礼:混乱的开始/154
051.无礼无法的境界/157
小结/162
第五章 国家法律的天下/163
052.法家的追思/164
053.“以”法与“依”法治国/168
054.抓阄、抽签·“依法治国”/170
055.靠人与靠法·“法律机器”/172
056.国家危险的原因:一半务农一半坐吃/175
057.法律一元化的功能/179
058.法律的“内”和“外”·酒店的狗/182
059.明处·暗处/184
060.“腾云驾雾”·“权势”与“法”/189
061.国家法律的强制性·“硬规矩”和“软规矩”/190
062.法律职业/193
063.邓析之死·“讼棍”/196
小结/199
第六章 “礼”或“民间法”的世界/201
064.苗人部落的传说/202
065.大义灭亲/203
066.家与国·忠孝难两全/208
067.父亲的权威/211
068.家族的小辈与长辈/212
069.“礼”·自然和谐与诗情画意/216
070.礼·吃饭·娶新娘/220
071.官司·和为贵/222
072.叔向与子产的通信·行为的仿效/226
073.习俗惯例式的民间法/230
074.奸污后的私了/233
075.愿望·“民间法”·“合理”/235
076.谁合理?/238
077.“民间法”的同情理解·熟人/241
078.原有秩序·民间法的地方性/243
第七章 法与人
第八章 天然秩序
第九章 激进主义
第十章 顺势而为
第十一章 第三种态度?
参引文献
一般索引
人名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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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就法律思想的阐述和分析而言,本书侧重分析。关于中国法律思想,以往学者已有丰富而成熟的梳理,但是分析可以更进一步,本书即为尝试。阐述伴随分析颇为重要,因为法律思想的研究尤其是为了法律思考,进而实现对法律现象的深入理解。
除分析的意义外,本书与以往的法律思想历史的叙述略有不同:首先,本书努力将思想和实践联系起来,尤为试图在现实经验个案基础上展开思想的解释和讨论,不纯粹从理论到理论。所以如此,因为笔者认为作为法律思想的话语和作为法律行动的实践——特别是具体微观法律活动的实践——是相互交织的,在相互交织关系的重建中,它们才能更为自我揭发,为人生动理解。
其次,本书将历史中的中国法律思想和当代的中国法律思想结合起来,更为注重整体思想的空间结构,而非时序结构(当然不是完全忽略)。这是因为笔者认为尽管思想的“历史阶段不同”总是存在的,但各个法律思想的内在关联又是可以而且需要洞察的。
文摘既然仁义教化不会使人向善,相反却易使盗“日益精练”,而且“礼制”一类的社会规矩也是天天误导人的本性,使人日增邪念,所以就应抛弃仁义教化,抛弃礼制,让所有事情顺从天性顺其自然。像《老子》说的:“不尚贤,使民不争。”①
“礼制”是一类大体上自然而然产生的社会规矩,与国家法律不同,基本不是人为硬性规定出来的。但是礼的规矩也的确需要人为的培植。如果没有仁义教化的协助,没有他人日夜勤劳的鼓吹说教,“礼制”也许就会崩溃。就像《论语》所说:“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②如果“礼制”终有人为的因素,那么它也就不是彻头彻尾的自然规矩,顺“其”也就不是顺其自然了。
现在我们还是提个类似上一小节提到的问题:顺其自然是否可以避开“礼制”,就像避开国家法律一样?
我们依然用“小孩子管教”的例子来说明这里的问题。小孩子生出来后,不去管他,不去教育,凡事都是顺“他”自然也即“天天放羊”。“天天放羊”的结果,小孩子自然没有“父父子子、兄弟姐妹”之间的礼节概念。没有这样的概念,小孩子也就没有什么亲情的感觉可言。不懂礼节,不知亲情,小孩子也就不懂得善以待人。日子常了不仅社会上就是家里面对他都只能是另眼相待,直至不予理睬。再过些时日小孩子长大了,终归会明白礼节的重要性,因为它连接着一个人的生存环境,反过来他便会自觉自愿地讲究礼节,而且会不遗余力地教化自己的后代。
其实,人人都是从小孩子过来的,都有小孩子的经历。这样,从社会角度来看“礼制”的问题等于是将会发现人人都可能像小孩子那样,从不明白到明白,从不知礼节的重要到理解礼节的“生死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