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各论(创新思维法学教材)

分類: 图书,教材教辅与参考书,大学,法律专业,
品牌: 李希慧
基本信息·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页码:524 页
·出版日期:2009年
·ISBN:7307068702/9787307068704
·条形码:9787307068704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创新思维法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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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刑法各论》是“创新思维法学教材”之一,全书共分11个章节,全书结合我国现行的刑法立法、立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按照我国刑法典分则的体系对各类、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构成及其刑事责任进行了详尽的阐释。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目录
第一章 罪刑各论概说
第一节 罪刑各论的概念与研究意义
第二节 罪刑各论的体系
第三节 刑法分则条文的结构
第二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第二节 背叛、叛乱、叛变、叛逃的犯罪
第三节 颠覆、分裂国家的犯罪
第四节 间谍、资敌的犯罪
第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说
第二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三节 破坏特殊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四节 以恐怖危险活动为内容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五节 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六节 过失造成重大事故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说
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三节 走私罪
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七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八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九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第二节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的犯罪
第三节 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
第四节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犯罪
第五节 侵犯公民名誉、人格的犯罪
第六节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第七节 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第六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第二节 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
第三节 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
第四节 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
第五节 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
第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第二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司法罪
第四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五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六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七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八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九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十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八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第二节 平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第三节 战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第九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第二节 贪污犯罪
第三节 贿赂犯罪
第十章 渎职罪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第二节 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第三节 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第四节 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第十一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第二节 危害作战利益的犯罪
第三节 违反部队管理秩序的犯罪
第四节 危害军事秘密的犯罪
第五节 危害部队物资保障的犯罪
第六节 侵犯部属、伤病军人、平民、俘虏利益的犯罪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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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第一章罪刑各论概说
第一节罪刑各论的概念与研究意义
一、罪刑各论的概念与研究对象
罪刑各论,又称刑法各论、罪刑分论、刑法分论,上述概念的产生与刑法典的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时候,各国刑法典通常由总则与分则两部分组成,总则对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作出一般规定,分则对各类、各种犯罪作出具体规定。相应地,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一般规定的理论,就被称为刑法总论,而研究各类、各种具体犯罪的定义、构成及其刑事责任的理论则被称为罪刑各论。又由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规定具体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形式不再限于刑法典分则,单行刑法、非刑法法律也有了关于具体犯罪与刑事责任的规定,因此,关于具体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渊源有了进一步的扩大。我国刑法关于具体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渊源也是如此。当前,我国规定具体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有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及非刑法法律如经济法律、行政法律有关刑事责任的规定,据此,罪刑各论就是对各种刑法渊源关于具体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研究的学科。上述关于罪刑各论的定义表明,罪刑各论的研究对象就是各种具体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二、罪刑各论研究的意义和方法
在学习、掌握刑法总论知识的基础上,学习和研究罪刑各论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罪刑各论的学习和研究,有助于丰富和加深对刑法总论的理解和把握;其次,通过学习和研究罪刑各论,可以掌握各种具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有助于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再次,研究罪刑各论,有助于对各种具体的犯罪适用刑罚;最后,通过对罪刑各论的学习和研究,可以发现刑事立法关于具体犯罪规定中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从而有助于刑事立法的改革与健全。
懂得了研究罪刑各论的意义,还必须掌握学习和研究罪刑各论的方法。研究罪刑各论除了必须注意以刑法总论的原理、原则为指导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要注意及时了解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动态。罪刑各论研究的是具体犯罪问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在研究罪刑各论时,必须密切关注刑法立法和司法的动态,根据刑法立法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新情况来探讨各种问题。其二,要注意抓住重点和难点。罪刑各论的重点是各种具体犯罪,尤其是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多发罪的构成、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及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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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受武汉大学出版社钱静编辑之邀,我们五位中青年学者继编著了《刑法总论》之后,又编著了这本《刑法各论》。五位作者都是武汉大学培养的博士或者博士后,都具有教授职称,虽然分别在五所不同的大学任教,但都对母校怀有深深的感恩之情,谨以此教材回报母校的培养。五位作者是: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李希慧(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法学院康均心(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湘潭大学法学院黄明儒(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法学院刘艳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安学院董邦俊(教授、法学博士)。具体分工如下(以撰写章节顺序为序):
李希慧:第一、二、十一章;
刘艳红:第三章;
董邦俊:第四、九、十章;
康均心:第五、六、八章;
黄明儒:第七章。
教材稿由各位作者撰写后,由主编李希慧教授,副主编康均心教授、黄明儒教授分工审稿,最后由主编统稿、定稿。
武汉大学出版社钱静编辑为本书的出版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深表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