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学原理(当代世界学术名著)(Elements de Semiologie)

分類: 图书,语言文字,语言学,语言理论与方法,
品牌: 罗兰·巴尔特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页码:79 页
·出版日期:2008年
·ISBN:9787300088334
·条形码:9787300088334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当代世界学术名著
·外文书名:Elements de Semiolo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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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符号学原理》是关于研究“符号学原理”的专著,全书涉及语言学、文学理论、文化理论等广阔人文领域,对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的基本方法论提供了一份简明教材,适合于关心美学、文艺理论、文化理论的广大读者研读。《符号学原理》既是一部符号学导论,也可作为有关文艺理论和符号学的参考读物。
作者简介罗兰·巴尔特,法国著名结构主义文学理论家与文化评论家。其一生经历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媒体文化评论期(1947—1962)、高等研究院教学期(1962—1976),以及法兰西学院讲座教授期(1976—1980)。他和存在主义大师萨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文学思想界前后辉映,并被公认为蒙田以来法国最杰出的散文大家之一。
罗兰·巴尔特在法国开创了研究社会、历史、文化、文学深层意义的结构主义和符号学方法,发表了大量分析文章和专著,其丰富的符号学研究成果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性。巴尔特的符号学理论,从崭新的角度。以敏锐的目光,剖析了时装、照片、电影、广告、叙事、汽车、烹饪等各种文化现象的“记号体系”,从而深刻地改变了人们观察和认识世界及历史的方式。晚期巴尔特对当代西方文化和文学的思考进一步深化,超越了前期结构主义立场,朝向有关意义基础、下意识心理、文学本质等后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认识论问题的探讨。
罗兰·巴尔特对于西方未来学术和文化的发展,影响深远。其学术遗产对于非西方文化思想传统的现代化发展,也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他的思想和研究领域宽广,其作品适合于关心人文科学各领域、特别是文学理论领域的广大读者研读。
媒体推荐《符号学原理》是在深度理解巴尔特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思考,既是对这位西方思想家的解释和介绍——厘清了其漫长的思想发展,为我们提供了系统认识巴尔特、重新审视巴尔特,并从正确的角度研究巴尔特的途径。该书本身也是一部理论著述。是作者哲学思辨的结晶。
——亚马逊网站资深编辑
作者梳理了瑞士索绪尔符号学的基本概念,确定了符号学的研究对象及发展方向,并在传播符号学的同时,着意表明: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中。
——陈力丹中围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编辑推荐《符号学原理》是关于研究“符号学原理”的专著,全书涉及语言学、文学理论、文化理论等广阔人文领域,对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的基本方法论,提供了一份简明教材,适合于关心美学、文艺理论、文化理论的广大读者研读。 《符号学原理》既是一部符号学导论,也可作为有关文艺理论和符号学的长期参考读物。
目录
导论
Ⅰ 语言结构与言语
Ⅰ.1 语言学
Ⅰ.2 符号学的观点
Ⅱ 所指和能指
Ⅱ.1 记号
Ⅱ.2 所指
Ⅱ.3 能指
Ⅱ.4 意指作用
Ⅱ.5 值项
Ⅲ 组合段与系统
Ⅲ.1 语言的两根轴
Ⅲ.2 组合段
Ⅲ.3 系统
Ⅳ 直指与涵指
结论:符号学研究
概念索引
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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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现代西方符号学,自语言学家索绪尔和哲学家皮尔士于19世纪末分别创说以来,在各国语言学、逻辑学、哲学、心理学、美学等传统学科领域内不断续有发展。到了20世纪60年代,欧美各国符号学学术终于汇聚为一股国际潮流,并被纳入各国科研和教育轨道。就在第一届国际符号学大会召开的1965年之前,罗兰·巴尔特的这本《符号学原理》出版了。从来未曾参加国际符号学活动的巴尔特,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起,开始将符号学方法自觉地运用于文学和文化现象批评的意识形态分析,并最终将其本人最直接了解和运用的一些语言学和符号学概念、原则和方法,归纳为若干基本论述,以提供有关符号学的原则和方法的基本知识。结果,就实际影响的大小和范围而言,巴尔特这本小册子竟然超过了许多语言学和哲学领域的符号学专著产生的影响,特别是在文学批评领域内。一方面这固然因为巴尔特的这本书简明扼要、便于应用;另一方面也因为巴尔特本人的符号学观点的“理论适切性”安排得宜。本人不是任何领域专深学者的巴尔特,从各种专家著述中选取他认为有用和有价值的部分,按照自己的构想和设计,提出了这部相当实用的符号学分析方法手册。
文摘Ⅰ 语言结构与言语
Ⅰ.1 语言学
Ⅰ.1.3与作为制度和系统的语言结构相对,言语在本质上是一种个别性的选择行为和实现行为,它首先是由组合作用形成的。“由于组合作用,说话的主体可以运用语言结构的代码来表示个人思想”〔可以把扩展的言语链称作话语(discours)〕。其次,它是由“心理一物理机制形成的,这类机制使言语能将这些组合作用表现于外”。例如,我们当然不能把发音行为与语言结构相混,不论依赖语言制度与系统的个人是在高声还是低声说话,吐字缓慢还是快速等,都不可能改变这个制度和系统。言语的组合性显然是重要的,因为它意味着言语是由一些相同记号的反复结合形成的;因为这些记号既在几种话语中重复出现,又在同一种话语中重复出现(尽管记号可按无限多种言语表达来组合),所以每一记号都成为语言结构的一个成分。同样,由于言语基本上是组合性的,它于是相当于个别的行为,而不相当于一种纯创造性的行为。
Ⅰ.1.4语言结构和言语这两个词中的任何一个,显然都只能在一种把二者结合起来的辩证过程中来规定其完整的意义:没有言语就没有语言结构,没有语言结构也就没有言语,正如梅罗一庞蒂指出的,真正的语言实践只存在于这一交互关系中。V.布龙达尔也说过,“语言结构是一个纯抽象的实体,一种超越个人的规范,一种基本类型的集合,它们被言语以无穷无尽的方式实现着。”因此,语言结构和言语处于一种相互含蕴的关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