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注释本)(最新修订)37(法律单行本注释本系列)
分類: 图书,法律,民法,知识产权,专利法,
品牌: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基本信息·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页码:112 页
·出版日期:2009年
·ISBN:750369386X
·条形码:9787503693861
·包装版本:2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法律单行本注释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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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注释本)(最新修订)37》内容为:当今社会,法律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晦涩的专业术语,艰深的法律理论,庞杂的立法体系,这些法律与生俱来的特点,却都成为了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障碍。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本社特组织编辑出版了这套法律注释本系列丛书。除了法律文本为权威标准文本外,还最大限度地突出了本套书的实用性与易用性,本套书有以下特点:(1)权威部门审定。本丛书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从事相关立法工作的同志进行审定,内容准确权威; (2)法律适用提要。每《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注释本)(最新修订)37》都由立法机关相关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精神和精髓有更深入的理解;(3)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且每个条文都提炼出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4)法规案例索引。条文下附录关联法规索引和关联案例索引,帮助读者全面掌握法律规范体系,并将法律理论结合到实际案例中;(5)相关配套规定。书末附录一些较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读者在使用中更为方便、实用。
编辑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注释本)(最新修订)37》为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专利权的客体
第三条 专利管理体制
第四条 保密处理
第五条 不授予专利权情形
第六条 职务发明
第七条 禁止压制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
第八条 合作发明和委托发明的专利权归属
第九条 专利不重复原则及先申请原则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
第十一条 专利权的排他性
第十二条 专利实施许可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临时保护
第十四条 指定许可
第十五条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共有
第十六条 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
第十七条 专利署名权和标识权
第十八条 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
第十九条 专利代理
第二十条 中国人向外国申请专利及专利国际申请的法律适用
第二十一条 审查原则及保密责任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 件
第二十二条 发明、实用新型的授予专利条 件
第二十三条 外观设计的授予专利条 件
第二十四条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第二十五条 不授予专利权的智力成果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二十六条 发明、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
第二十七条 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
第二十八条 专利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优先权
第三十条 取得优先权的程序
第三十一条 单一性原则和合并申请
第三十二条 撤回专利申请
第三十三条 专利申请的修改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四条 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程序的启动
第三十六条 请求实质审查的提交文件
第三十七条 申请不符规定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 驳回发明专利申请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权的授予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
第四十一条 专利复审及司法救济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二条 专利权的期限
第四十三条 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第四十五条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 对专利权异议的审查
第四十七条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四十八条 依申请给予强制许可
第四十九条 依紧急情况或公益需要给予强制许
第五十条 专利药品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一条 依存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二条 半导体技术强制许可的限制
第五十三条 为供应国内市场强制许可
第五十四条 申请人的证明义务
第五十五条 强制许可决定
第五十六条 独占实施权的排除
第五十七条 强制许可使用费
第五十八条 对强制许可不服的诉讼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五十九条 专利权保护范围:
第六十条 专利纠纷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 证据提供
第六十二条 现有技术抗辩权
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
第六十四条 检查、调查措施
第六十五条 赔偿数额计算方法
第六十六条 对即发侵权行为的临时措施
第六十七条 诉前证据保全
第六十八条 诉讼时效
第六十九条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情形
第七十条 非恶意侵权行为免责
第七十一条 泄密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侵夺权益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禁止专利部门参与经营活动
第七十四条 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五条 缴纳费用
第七十六条 施行日期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2年12月28日修正)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03年6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6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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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是:
1.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专利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2.鼓励发明创造。通过专利法所确立的专利制度,使得那些具有实用价值和经济意义,被依法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成为专利权人的财产权利,专利权人可以依此在经济上得到利益,这对于鼓励发明创造,调动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资金、人力投入发明创造活动,会产生重要的作用。
3.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专利权人对其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享有专有权,他可以通过自行实施其专利而取得收益,也可以通过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而取得被许可人支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一般来说,专利推广应用的范围越广,说明该项专利的经济意义和实用价值越大,专利权人能够得到的收益也越多。此外,在法律保护下的专利技术公开,以及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制度、“指定许可”制度,都有利于促进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
4.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制定和修改专利法,就是要通过不断完善专利制度,进一步激发人们的创造热情,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增强我国的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