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系列教材:法律基础知识(一本通)(附光盘)
分類: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公共管理,
作者: 陈曦主编
出 版 社: 人民日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6-1字数:版次: 2页数: 427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087019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权威解析最新题型,全面预测考试内容,深入点拔快解技巧,萃取最优化解难题,强化特训模拟练习,名师总结高分秘籍。
内容简介
这套丛书严格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最新命题思路编写,凝聚了众多公务员考试研究专家的心血,可谓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者的良师益友之作。其在题型、题量、试题难度、讲解诸方面均参照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和考试大纲严格编著,努力做到既突出公务员考试的命题特点,又把握住公务员考试的发展趋势。
为提高图书的质量,增加图书的良好信誉,参与本书编写的编撰人员或是在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公务员考试命题研究专家、或是具有丰富公考经验的法律专业人员。他们组成精锐的编写团队,以他们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公考经验,准确把握公务员考试的动向和命题规律,确保了本书过硬的质量。
本书把比较分散的各部门法加以区别并科学分类,使全书形成合理的知识系统。在体例分配上,其切实联系考试的具体情况将全书在整体上划分为“理论基础知识”和“实务基础知识”两大板块。“理论基础知识”具体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共十篇内容;“实务基础知识”部分,依据公、检、法三部门职能性质的不同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工作实务基础”、“人民检察院工作实务基础”、“人民法院工作实务基础”共三篇内容。
本书在内容的编排上,几乎囊括了我国全部的基本法律、法规。全面系统的对各个部门法(含法理)的基础知识进行了讲解。但所谓的“几乎囊括了我国全部的基本法律、法规”并不是说在编写过程中,不加以分析的把每个部分都详细讲解,重点介绍。那样务必会造成动辄万言,徒增考生记忆,浪费考生精力的情形。鉴于此,在本书中我们的重点在于讲解必考、常考的和新增考查点的知识内容,争取在全面的基础上,尊言不烦、提高考生的复习效率。
目录
第一篇 法理学
第一章 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法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要素
第三节 法的渊源与分类
第四节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第五节 法的效力
第六节 法律关系
第七节 法律责任
第二章 法的运行
第一节 立 法
第二节 法的实施
第三节 法的适用的一般原理
第四节 法律监督
第五节 法律解释
考点强训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二篇 宪 法
第一章 宪法概述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宪法规范和宪法渊源
第三节 宪法原则
第四节 宪法运行
第二章 国体、政体与经济文化制度
第一节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节 经济和文化制度
第三章 选举制度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第一节 选举制度
第二节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第四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一节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第二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三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五章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公 民
第二节 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第六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国家机构
考点强训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三篇 行政法
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理念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法的法律关系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的基本理念
第二节 行政机关
第三节 被授权的组织
第四节 受委托组织
第五节 公务员
第六节 行政相对人
第三章 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 抽象行政行为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节 行政立法行为
第四章 几种重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许可
第二节 行政确认
第三节 行政处罚
第四节 行政裁决
第五节 行政合同
……
第四篇刑法
第五篇民法
第六篇商法
第七篇经济法
第八篇行政诉讼法
第九篇民事诉讼法
第十篇刑事诉讼法
第十一篇公安机关工作实用基础
第十二篇人民检察院工作实务基础
第十三篇人民法院工作实务基础
书摘插图
第一篇 法理学
第一章 法的一般原理
第三节 法的渊源与分类
一、法的渊源的概念
(一)法的渊源的含义
我国目前所讲的法的渊源,一般有实质意义法的渊源和形式意义法的渊源两种不同的解释。
1.实质意义上法的渊源指法的内容的来源。
2.形式意义上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的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如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法理等。
在我国,对法的渊源的理解,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
(二)法的渊源的分类
1.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的不同,可将法的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
2从法的渊源与法律规范关系的角度,可将法的渊源分为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制定法等与法规范、法条文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的直接渊源,学说等与法规范、法条文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的间接渊源。
3.根据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法的渊源可以分为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
4.在实践中,法的渊源最主要的分类为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
(1)法的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
(2)法的非正式渊源则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