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办案实用小全书(办案实用小全书)
分類: 图书,其他,
品牌: 《办案实用小全书》编写组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页码:755 页
·出版日期:2009年
·ISBN:9787509312179
·条形码:9787509312179
·包装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办案实用小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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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常用办案实用小全书》内容为:中国法制出版社拥有数十年法规编辑出版成功经验,一直致力于法律汇编工作的有益探索和突破改进。满足办案所需铸造实务精品办案实用小全书,汇编体例自成一格,堪称典范,是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收录包括地方性文件的各级重要法律文件,全面有效;独创的复函、批复应用脚注快捷查询方式,实用准确;文书常用便于参考,制作文书时仅需比照,省心省力;案例皆尽典型,所收案例多为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并提炼办案要旨,办案疑难问题悉数指导。
编辑推荐《常用办案实用小全书》为办案实用小全书之一。
目录
编辑说明
批复、复函索引
实体法篇
一 宪法国家法类/3
二 行政法类/43
三 民法类/134
1.总类/134
2.物一权/163
3.债权/187
4.知识产权/249
5.婚姻家庭/269
6.损害赔偿类/293
四 商法类/309
五 经济法类/393
六 社会法类/454
七 刑法类/508
程序法篇
八 刑事诉讼法/581
九 行政诉讼法/649
十 民事诉讼法/684
十一 仲裁调解/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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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插图:
第三章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