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经济法教程(修订版)
分類: 图书,法律,经济法,经济法学,
作者: 王宾容 等编著
出 版 社: 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2-1字数:版次: 1页数: 417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030209955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教材紧跟立法和司法实践,反映法律和法学发展的最新动向。在内容设置上,本教材将与经济生活的联系最为密切的法律如合同法、公司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的变化为重点,将作者近年来从事的科研工作和法律实践工作为基础,对教材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充实。本教材在进行必要的理论阐释的基础上,更强调教材的实践应用。
本书可作为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本科生及研究生教材使用,也可供对法律感兴趣的相关人士参考、阅读。
作者简介
王宾容,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执业律师。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经济法。自1994年调入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以来,为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MBA学生主讲了国际商法、经济法、企业法律实务等课程,指导硕士研究生多名。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参与了数项国家级、部委级的科研项目,并发表论文多篇。主编了《经济法教程》、《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等教材和著作。
目录
作者序
第1章绪论
1.1概述
1.2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
1.3经济法的渊源
1.4经济法律关系
第2章企业法律制度
2.1概述
2.2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3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2.4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3章公司法
3.1概述
3.2公司的设立
3.3公司的组织机构
3.4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发行与转让和公司债券
3.5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3.6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3.7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4章破产法律制度
4.1破产法概述
4.2破产申请与受理
4.3管理人制度
4.4债务人财产
4.5破产债权
4.6债权人会议
4.7重整制度
4.8和解制度
4.9破产清算
4.10法律责任
第5章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5.1产品与产品质量法
5.2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5.3产品质量义务
5.4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
第6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6.1概述
6.2消费者的权利
6.3经营者的义务
6.4国家和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6.5争议的解决
6.6法律责任
第7章专利法律制度
7.1概述
7.2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
7.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7.4专利的申请和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
7.5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7.6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7.7专利的实施
7.8专利权的保护
第8章商标法律制度
8.1概述
8.2商标权的主体与客体
8.3商标注册
8.4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8.5商标权的消灭
8.6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8.7驰名商标
第9章竞争法律制度
9.1竞争法概述
9.2反垄断法律制度
9.3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10章合同法律制度
10.1概述
10.2合同的订立和成立
10.3合同的效力
10.4合同的履行
10.5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0.6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0.7违约责任
第11章票据法律制度
11.1概述
11.2票据法律关系及票据行为
11.3票据权利
11.4汇票
11.5本票与支票
11.6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12章证券法律制度
12.1概述
12.2证券的发行
12.3证券的交易
12.4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
12.5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第13章税收法律制度
13.1税收基本原理
13.2税法基本原理
13.3税收实体法
13.4税收程序法
第14章劳动法律制度
14.1劳动法概述
14.2促进就业
14.3劳动合同
14.4集体合同
14.5劳务派遣
14.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4.7工资
14.8劳动安全卫生与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14.9社会保险
14.10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15章经济纠纷的解决
15.1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15.2仲裁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1章绪论
1.1 概述
1.1.1 法的概念和特征
1.1.1.1 法的概念
“法是什么”,“什么是法”,这是自法律、法学诞生以来无数法学家努力解决的问题。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法学流派对“什么是法”给予了不同的解释。在我国古代,法写作“灋”,《说文解字》中称,“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廌”,“兽也,似山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象形从豸”。“律”,《说文解字》则解释为,“律,均布也”,均布是古代调音律的工具。从法的古体写法,我们可以看出古代人们认为法应体现公平正义,应该人人遵守的朴素意思。
马克思主义对什么是“法”,做了科学的阐释: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1.1.1.2 法的基本特征
从法的概念,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即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所谓制定,就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按一定的法定程序创制不同的规范性文件。而认可则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将社会上已经存在着的、有利于统治阶级的行为规范赋予一定的法律效力。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国家意志的属性是法律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所独有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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