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不列颠”札记

作者: (美)布莱森著,黄昱宁,夏菁译
出 版 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7-1字数:版次: 1页数: 365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32747733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这是一本关于英国的旅游随笔,但是它介绍的不仅仅是干瘪的地名和景点,而是饱含着大量个人感受、社会风情、人文历史的内容,真正体现出了旅游的真谛。
全世界最知名、最受欢迎的旅游文学作家、《万物简史》作者比尔布莱森用犀利、睿智以及细腻的语言带领读者穿越一个个形形色色的英国村镇。
内容简介
1973年3月,初出茅庐的美国小伙比尔R26;布莱森踏上了不列颠这个梦想中的岛屿,突然间,他发现那里的一切都与他所想象的,与旅行指南上写的完全不一样。原本只想稍作停留的他竟在这块土地上娶妻生子落地生根起来。二十年后,他决心带着妻儿回到自己的故乡美国,在离开英国前,布莱森又重新背起行囊,坚持要作一番旨在告别的环岛之旅。
布莱森从当初隔着海望到它第一眼的地方起步,再次进入这个国家,他用他擅长的犀利、睿智以及细腻地语言带领读者穿越一个个形形色色的英国村镇。在布莱森眼中,不列颠是个神奇的地方,而不列颠人则疯狂到了极致,可爱到了极点。那里有奇怪得让人咋舌甚至呕吐的地名,且到处充斥着闻所未闻的字眼;那里地形多样,历史辉煌永恒,风景却如此袖珍;那里的法官头上顶着“小拖把”,怪里怪气;英国人对自己的美德和快乐指数木知木觉,对享乐的态度更是古怪。旅途中,布莱森还时常回忆起当年造访时的情景,感慨二十年来不列颠的人和物事变化。
这是一次深入英国人灵魂以及其居住腹地的旅行。尽管宇里行间对英国风土人情入木三分的刻画中也带有一些嘲弄,然而贯穿全书的仍是对不列颠依依不舍的眷恋之情。在环岛之旅行将结束之时,布莱森终于明白自己喜欢英国的什么了,其实,就是它的全部,它的一点一滴,不论好坏。
作者简介
比尔布莱森,世界知名的非虚构作家,1951年出生于美国艾奥瓦州,曾任职于伦敦《泰晤士报》与《独立报》,同时也为《纽约时报》、《国家地理杂志》等撰文。作品主要包括旅游类随笔、幽默独特的科普作品——比如《万物简史》、《母语》等等,横跨多种领域,皆为非学院派的幽默之作。他的作品诙谐嘲谑的风格堪称一绝,整体上举重若轻,能让普通读者产生很强的认同感,不失为雅俗共赏的典范,深受读者喜爱,也获得很高的评价。每部作品均高踞美国、英国、加拿大畅销排行榜前茅。 比尔布莱森之所以能在二十世纪的旅游文学中占据一席之地,并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最有趣的旅游文学作家,是因为他擅长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他所游历的世界,他真切地捕捉到了一个旅人的内心感受。自然地理、生活情趣、社会时态,布莱森信手拈来无不奇趣。他的尖刻加上他的博学,让他的文字充满了智慧、机敏和幽默。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他的作品又兼具了开朗风趣、绝不怕粗俗的美式调侃和冷峻犀利、一针见血的英式嘲讽。
书摘插图
第一章
但凡在英国久居,便会有几道希奇古怪的信条,让你默默地、渐渐地领会。有一条是讲,想当年,英国的夏天要比现在更长,阳光也更明媚。还有一条,英格兰足球队若是碰上挪威队,大抵翻不了船。第三条,英国是个大地盘。最后这句,一不留神就会成为最棘手的一条。
如果你在酒吧里提起,你打算驾车从——比方说吧,从萨里到康沃尔(这样一段距离,大多数美国人为了买一个墨西哥面豆卷,都会乐意开车前往),那么你身边的人就会鼓起腮帮子,彼此心照不宣地对望一眼,再嘘出一口气来,像是在说“哦,瞧,这可有点离谱了”,然后,他们就会投入一场栩栩如生、拖泥带水的讨论,商量到底哪种方案更好:是沿着A30公路过斯托克桥、再上A303公路到伊尔切斯特呢,还是取道A361公路、途经谢普顿马利到格拉斯通伯里?要不了几分钟,这场对话就会偏离方向,一头扎进一堆细节,把你这个老外晾在一边,你就只有晕头转向、暗自纳闷的份。
“沃明斯特外的那个路边停车带你晓得吧?有个断了手柄的砂石箱子,就是那块地方嘛。”有人会这么说,“你知道的呀,就是刚巧开过通往小布丁的那个岔道口,不过还没到B6029迷你环形路的地方。”
此时此刻,你会发觉,这群人里头,只有你没在拼命点头。
“喏,从那里再开四分之一英里,第一个路口别动,到第二个再左转,两排灌木篱之间有一条车道,那灌木篱多半都是山楂,不过也掺着点榛果。好吧,假如你沿着那条路经过水库开到铁路桥下边,然后往右来个急转弯,就到了‘乡野农夫’——”
“一家挺不错的小酒馆,”有人会插嘴——通常,不晓得为什么,总会是个穿着宽松羊毛衫的家伙,“他们能给你一品脱上好的‘老头酱’——”
“——沿着煤渣道开,穿过军队靶场,绕过水泥厂后门,一路往下开上B3689号羊粪小道。这样走能省三四分钟,还能避开‘大摇摆’那边的铁路交叉口。”
“当然啦,除非你是打克鲁克恩那边来,”另一位会满腹经纶地补上一句,“喏,假使你是打克鲁克恩那边过来……”
在一座酒吧里,只要跟两三个人说起英国境内随便哪两个地方,他们就能乐滋滋地打发掉大把大把的时间。大家普遍认为,不管你要去哪里,差不多都行得通,只不过,周五下午三点和周一上午十点,你得小心翼翼地避开奥克汉普顿、伦敦北环和塞文桥西向路,再有就是逢上“银行假”你便哪儿都不该去。“我嘛,一到‘银行假’,我就连走到街角那个商店的兴致都没啦。”某个呆在边上的小个子会神气活现地尖叫起来,似乎多年来,就因为老呆在克拉普汉姆的家里,他精明地躲开了“苏格兰角”那个臭名昭著的交通瓶颈。
到头来,等到二级高速公路有多么难缠、哪里是逆向车流集中的路段、哪里能买到上好的熏肉三明治——这些问题统统经过透彻的讨论、透彻到你的耳朵都快听出血来之后,这帮人里总算有一位朝你转过脸,懒洋洋地就着一口啤酒问你打算几时动身。但凡出现这样的局面,你可千万不能实话实说,拙嘴笨舌地讲:“哦,我不知道啊,我估摸着,十点左右吧。”因为这样一来,他们一个个都会跳将起来。
“十点啊?”有一位会一边讲,一边拼命把脑袋往后仰到几乎要从肩膀上掉下来。“上午十点吗?”他会做个鬼脸,“好吧,这完全由你自己看着办,理所当然嘛,不过呢,个人以为,如果是我,打算明天三点以前抵达康沃尔,那么我昨天就出发了。”
“昨天?”另一位会一边讲,一边咯咯地嗤笑这份不合时宜的乐观,“考林,我想你是忘了,这礼拜北威尔特郡和西萨默塞特郡的学校可要放期中假了。斯温顿和沃明斯特之间的那一段活活能要了你的命。不行,你上上个礼拜二就该动身啦。”
“还有哇,本周末‘小水滴’那边会有场‘大西地区蒸汽机车及拖拉机车比赛’,”房间对角会有个家伙补上几句,踱着步子过来跟你们扎堆,因为散布糟糕的路况车讯素来是件赏心乐事。“到时候会有三十七万五千辆车统统挤在厄普顿杜普顿那边的‘小厨子’交叉环形路上。那地方,有一回我们被堵在‘攻方尾后卫’的位置上,花了十一天才杀出停车场。不行,你呆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该动身啦,要不,你最好在自己还是条精子的时候就出发,即便如此,只要开到博德明之外,你就找不到停车位了。”
我年轻那会儿,有一回把这些骇人听闻的警告全都谨记在心。我回到家里,重新设好闹钟,四点钟就把全家人喊醒,他们个个怨声载道、惊慌失措,不到五点就被我赶进车里上了路。到头来,等我们抵达“新码头”,正好赶得及吃早饭,大约又捱了七个钟头,度假园区才允许咱们租了个破破烂烂的小屋。最要命的是,我之所以同意到那里去,是因为我还以为那个镇子叫“努基”,我原本想到那里去收集明信片来着。
事实上,英国人有一种全然是自家独享的距离感。最显而易见的,就是他们都以为,大不列颠是一座孤岛,兀立于一片空旷的绿色大海中。当然啦,英国人都有某种抽象的概念,晓得附近有一块幅员辽阔的大陆叫欧洲,而且有必要时不时地到那里去转转,要么杀杀德国佬的气焰,要么晒晒太阳度个假,可是,说它在“附近”,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比如,类似于迪斯尼乐园的意义。假如你对于世界地理的概念是让英国的报纸和电视给全盘灌输的,那么你就会断定,美国的位置肯定跟爱尔兰差不多,法德两国大抵位于亚述尔群岛一带,澳大利亚在中东地区占了块炎热的地盘,而所有其他的主权国家,要么神秘莫测(好比布隆迪、萨尔瓦多、蒙古和不丹),要么遥不可及。只需想想,英国腾出了多少英亩的新闻版面,奉送给美国犄角旮旯的人物,什么奥利弗诺斯啦,洛瑞娜鲍比特啦,还有O.J.辛普森啦,再把随便哪一年关于斯堪的纳维亚、奥地利、瑞士、希腊、葡萄牙以及西班牙的新闻报道统统加起来,两者一对比,你就会明自我的意思了。真是疯啦。
我记得,当年我刚搬到英格兰南海岸的邦恩茅斯,随手拨弄汽车收音机的旋钮,发现它能收到的法国频率竟是如此之多时,不禁大吃一惊;待我查完地图,发现我此刻离瑟堡要比离伦敦更近时,同样惊诧莫名。第二天,我上班的时候把这事跟同事们一提,他们大半都不肯相信。哪怕我亮出张地图来指给他们看,他们也只是将信将疑地皱起眉头,说什么“哦,是啊,没准儿就严格的物理意义而言,是离那边近一点”,就好像我的说法是在斤斤计较,而但凡你一头扎进英吉利海峡的周边地区,就非得采用一整套全新的距离观不可。即便到现在,当我发觉,只要花上一丁点时间,你连配咖啡的那个小牛奶包的口还来不及撕开,还来不及让牛奶把你和邻座的那一位洒得浑身湿透(那些个小玩意儿居然能装下这么多牛奶,真够吓人的,不是吗?),你就已经到了巴黎或者布鲁塞尔,身边人个个都像伊夫蒙当和让娜莫罗,我就会惊得目瞪口呆。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拐弯抹角地解释,以下所述究竟是何种情状:四十四岁的我,在一个明亮澄澈的秋日午后,站在法国加来港一个脏兮兮的海滩上凝视英吉利海峡对面那块隆起于海平线之上的岩层——阳光下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那就是多佛港的白色崖石,那一刻,我心里油然而生的,正是同样的惊诧。
我之所以到加来港,是因为正要起程踏上一趟郑重其事的环英旅行,我想从我当初隔着海望到它第一眼的地方起步,再一次进入这个国家。在英国呆了将近二十年之后,我们两口子决定搬回美国住一阵子,如此,孩子得以体味异国人生百态,夫人得以享有一周七夜都能到店内“血拼”直至十点的机会。近来读报,看到根据一项盖洛普调查数据,有三千七百万美国人相信他们迟早有一天会给老外绑架,所以,明摆着嘛,我国的人民需要我。不过我打定主意,非得看英国最后一眼不可——算是趟环岛告别之旅吧,二十年来,这个绿意盎然、可亲可爱的岛一直是我的家。
我知道,以某种理论意义衡量,英国距此地不过二十英里之遥,可我还是不太相信,此刻我居然能站在这里,在这片阳光普照的法国海岸上,实实在在地望见它。事实上,我的疑心病实在是太重了,只好当场拉住一个正在默思冥想着苦苦跋涉的过路人问个究竟。
“敢问,这位先生,”我搬出自己压箱底的法语问道,“英国是在那边吗?”
他从自己的思路里钻出来,抬头朝我指的方向看了看,深邃而忧郁地点了点头,像是在说,“唉,可不是嘛,”,然后继续跋涉。
“哦,妙不可言,”我嘴上嘀嘀咕咕,心里浮想联翩,通常,电视上若要表现这样的白日梦,就会来点音乐,把画面弄得晃晃悠悠。
我想起二十多年前初见英国的情形。当时,我先是坐一架“冰岛航空”的飞机从纽约登陆卢森堡,三天后半是步行半是搭便车来到加来港,然后,在一九七三年三月的一个雾蒙蒙的夜晚,我搭上从加来港出发的午夜轮渡抵达多佛。那可是我头一回离开家,头一回体味真正的孤独,所以莫名其妙地亢奋不已,忽而惊叹,忽而惶惑,忽而颤抖,种种情绪都争先恐后地要占上风。
有二十分钟光景,多佛港站头上沸反盈天,这头轿车卡车势如潮涌,那厢海关差役恪尽职守,人人都忙着赶路去伦敦。随后,突然间,一切归于沉寂,我漫步在睡意正浓、雾气迷蒙的昏暗街头,活像是置身于系列片《牛头犬德拉蒙德》(美国三十年代著名的探案系列片。男主角德拉孟德的绰号叫“牛头犬”。)的某个场景里。心怀一丝淡淡的惶惑,浑身打着一阵阵无可名状的冷战,将一个英国小镇独揽入怀,这滋味实在绝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