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合作简史
分類: 图书,经济,各部门经济 ,农业经济,
作者: 王立诚著
出 版 社: 农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6-1字数:版次: 1页数: 149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10913852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工人阶级夺得全国政权以后建设社会主义,在经济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是否承认发展商品经济是建成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或者说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换言之,就是是否承认这是一个客观的经济规律,违背了这条规律就必定会受到客观实际的毫不容情的惩罚,我们以为中国的农业合作化的曲折发展和它给予我们的历史教训归根结底就是这么一回事。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中国农业合作发展初期的若干争议(1949—1957)
第一节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和刘少奇等同志在指导农业合作方面的不同认识
第二节农业互助合作的初期发展
第三节批判“小脚女人”和使“小生产绝种”的口号之出台
第二章人民公社化的二十年(1958--1978)
第一节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的完成
第二节对人民公社体制的调整
第三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业合作的新发展(1979--2007)
第一节改革开放对旧体制提出新要求
第二节农民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体的农村经济改革
第三节十多年来农民的若干创造
书摘插图
第一章 中国农业合作发展初期的若干争议(1949—1957)
第一节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和刘少奇等同志在指导农业合作方面的不同认识
毛泽东同志和刘少奇同志都是我们党的卓越的领导人,是无产阶级的久经锻炼的革命家,他们对中国的农业和农村都有长时期的深入了解。毛泽东同志在大革命时期就已做过广泛的农村调查,写出了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等著作并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战略思想。土地革命时期,他更把诸如中央苏区的查田运动等活动,和党的土地政策结合起来,纠正王等的“左”的土地革命路线,在中央苏区实行了正确的土地路线,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他也不断进行农村和农业的调查和研究,密切关注农民的要求和农村的变化,在转战陕北、华北的过程中,及时纠正老区土中出现的错误倾向。因此,毛泽东同志对中国农村和农业问题有较大的发言权;随着他在党内地位的上升和巩固,他发言的分量也较他人更重一些。
刘少奇同志青年时代曾去苏联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亲自体验过苏联十月革命以后的困难时期和新经济政策的实行,新中国成立前长期在白区工作,足迹遍及全国各地,后来参加党中央的领导,辅助毛泽东同志领导党的各方面的工作,并参与制订若干重大的政策。解放战争时期,特别是他和朱德等同志组成的中央工作委员会转移华北之后,直接主持老区的土改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又出任全国土改委员会主任,领导了新区的土改。长期的经验和积累,使他在革命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从马列主义关于农业道路的理论和中国农村的实际出发,不仅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方向形成了自己的看法,而且能注意从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变革的相互关系;从经济发展的全局,特别是农业与工商业的关系的角度,思考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道路问题,在对农业合作(包括供销合作)的指导上形成了与毛泽东同志在革命的大方向一致的条件下有所不同的政策性认识。这种差异在初期农业合作化阶段的指导方针上,就已经初步显示出来,并产生了相应的影响,成了我们反思初期农业合作化历史经验不可忽视的一方面。因为这些不同认识,涉及了人们对土改后农村出现的各种现象,以及是否存在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历史阶段,涉及工业化的步伐、涉及对小生产的私有制的政策、也涉及面向农村的供销合作社等与农业合作至关重要的理论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不同认识的存在,影响了中国农业合作的方向和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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