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解读
分類: 图书,管理,金融/投资,投资 融资,
作者: 中国证券业协会 编
出 版 社: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
出版时间: 2009-6-1字数:版次: 1页数: 151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9513873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是为了适应提升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基本素质、规范证券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实际需要,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要求,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并发布的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的一项重要的自律规则。全书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准则》制定的宗旨、制定依据、适用对象、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禁止行为及相应的监督与惩戒措施等。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准则
第三章 禁止行为
第四章 监督及惩戒
第五章 附则
附录 《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执业行为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准则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条文解读
本条明确了协会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自律管理职能,以及中国证监会对协会自律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会会员的授权,协会对证券行业实施自律管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为协会的自律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等自律规则对协会的自律管理的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
协会是沟通监管机构和证券市场主体的桥梁和纽带,在自律管理过程中发挥着“自律、服务、传导”的作用。协会在加强对证券业自律管理和服务的同时,积极地向监管机构反映行业诉
求,这样既减轻了市场自身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和无序性带来的损害,又克服了单纯的行政监管存在的一些不足。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市场的法定监管主体,依法对证券市场实施集中统一
监管,协会的自律管理也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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