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当代法与欧洲法:现今的民法传统(法译馆·讲演集)(Roman Law,Contenporary Law,European Law The Civilian Tradition Today)
分類: 图书,法律,民法,
品牌: 赖因哈德·齐默尔曼
基本信息·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页码:199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9月
·ISBN:7301156758/9787301156759
·条形码:9787301156759
·包装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法译馆·讲演集
·外文书名:Roman Law,Contenporary Law,European Law The Civilian Tradition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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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罗马法、当代法与欧洲法:现今的民法传统》的三讲内容分别考察了表征民法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罗马法学、当代德国法和欧洲私法,从历史和制度的双重维度,揭示出法律和法学在历史演进中的延续性,对罗马法、当代法和欧洲法之间的关联性做了正本清源式的检视。《罗马法、当代法与欧洲法:现今的民法传统》第一讲重点阐述了《德国民法典》之前的法律和法学历史,表明法律史在19世纪的德国如何与现代法律学理失去联系。第二讲指出,法典化影响了人们的思维,但《德国民法典》并未切断现在与此前法律史的联系。第三讲论证了现在和过去之间至为重要的关联,强调了法律史和比较法之间的智识联系,这对正在形成的欧洲私法必不可少。
作者简介赖因哈德·齐默尔曼(Reinhard Zimmermann),德国著名法学家,德国汉馒骊克思-普朗克外国私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教授。
译者简介:
常鹏翱,北京人学法学院副教授,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
编辑推荐《罗马法、当代法与欧洲法:现今的民法传统》:法译馆·讲演集。
目录
译者导言
序言
缩略语表
引言
第一讲 一个时代的终结:罗马法中的学术变革
第二讲 从德国民法到德国民法典的变迁:一个新时代的来临?
第三讲 前景的改变:欧洲私法及其历史基础
结语
索引
……[看更多目录]
序言1999年10月,我在牛津大学主讲Clarendon讲座,本书是这些演讲的基础。对于所有莅临讲座以及投身于研讨的人,我不胜感激。同时,John Louth先生以及牛津大学出版社安排讲座事宜,并为本书的出版提供了周到而高效的支持,在此我一并表示感谢。不过,最诚挚的感谢要给Perter Birks,感谢他的热情好客、恒久眷顾和绵长友情。
本书所引用的德文书籍、文章以及法院判决的内容均已译为英文,除非特别提及,它们均出自鄙人之手。
文摘(二)同一主题的变异
再者,任何依据民法一普通法的二分法来描述和分析西方法律世界的努力,均有在相当大程度上低估了民法法系之存续样态多样性的巨大危险。在实体法和法律风格的层面而言,法国法与德国法的差别,可能等同于甚或大于法国法与英国法的差别或德国法与英国法的差别。甚至在法国法和德国法均以罗马法为基础之处,《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所采用的方案也相当不同。这要归结于罗马法诸渊源的特别性质。它们往往针对同一问题采用两套不同的规则,此者为要式合同,彼者是诺成合同,而二者皆得到通往我们现代法典化的路径。在其他情形,诸多现代法典中的悬殊规定乃基于这样的事实,即数世纪以来引致我们讨论的相关罗马法文本要么不明晰,要么甚至相互矛盾。《学说汇纂》有时还保有不同层次的法律传统。我们经常发现一些模糊之处,它们源于Justinian理顺和修改古代法学家之作的尝试,或源于其设计一个不再经由程序上的精雕细琢而产生的一般化原理的尝试。而且,罗马法诸规则、制度、概念和标准的一般化,是民法传统的一个本质特性。人们通常认为,以古代市民法为根基的古代法学家已经开启了这个过程,Justinian传承了它,后来为共同法的法学家和自然法学家进一步发展下来。有时人们会反对一般化,这种一般化在后来被认为过于空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