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3日电 中国足协于2010年2月23日上午10:00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广药俱乐部等相关俱乐部的四个处罚决定。在发布会上,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王小平宣布了中国足协对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处罚的决定。
王小平宣布,国际足联于2008年10月24日,来函要求有有足球俱乐部支付该俱乐部当年所属拨备外援相关款项及国际足联的罚款,但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未在国际足联规定的日期内支付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于2009年12月21日对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做出扣除2009赛季联赛积分6分的处罚决定,依据国际足联纪律准则第64条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74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扣除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2009年中甲联赛积分6分。第二罚款人民币5万元。三,2010年南京有有俱乐部外援、运动员上场名额减少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