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羽琦,职业模特,签约日本艾回公司,2006年获足球宝贝全国选拔赛总冠军、国际小姐总决赛最佳上镜奖等奖项,2006年—2008年新一代“网络少男杀手”和“中国第一网络美女”。
11月9日早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接到北京市边防总站电话,刘羽琦已在首都机场被控制。承办人迅速带领法警前往首都机场将其带回法院。告知其履行法院判决是其法律义务,在法律面前明星也无例外,刘随即联系亲属筹款。后刘母亲从徐州驱车来京,晚上11点左右将19.7万元案款送至大兴法院。
据悉,2006年7月13日,某文化传媒公司与刘羽琦、刘某签订了《专属经济合约书》,约定由某文化传媒公司为刘羽琦安排各项演艺事业,因刘羽琦在合约期内私自为某杂志作专属模特,某文化传媒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刘羽琦、刘某支付违约金400万元,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