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连锁卖场的销售数据显示,互联网电视的销售已占到平板电视总销量的近30%。
《许可证》抬高电视上网门槛
电视机厂商+内容提供商,这个简单加法在过去半年间缔造出一场“互联网电视”的狂热。在占领未来市场的口号下,各大品牌竞相推出带有上网功能的电视产品。本月14日,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牌照”限制再一次摆在了视频内容商面前,也成为悬在彩电制造商们头上的利剑,而两者在产业融合下谋划的一场淘金盛宴是否只是南柯一梦?
面临内容“枷锁”
2009年上半年,“互联网电视”成为各家电视生产销售企业的新卖点。海信、长虹、海尔、创维等彩电企业先后与迅雷、搜狐、新浪推出了自己的互联网电视。北京连锁卖场的销售数据显示,互联网电视的销售已占到平板电视总销量的近30%,被彩电企业奉为未来电视产品的发展趋势。
广电总局近日却表态,“一些企业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和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将互联网上的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随意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最新通知在提出“牌照”限制的同时,要求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采取版权保护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模式不成熟带来风险
家电观察家 刘步尘
许可证管理的核心问题是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目前,互联网电视在国内的发展还处在“实验室”阶段,电视上网技术和商业模式尚不成熟,很多高清电影、连续剧的下载涉及的版权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企业竞相推出互联网电视,必然面临监管政策从紧带来的风险。
对于彩电企业而言,平板技术没有大突破的情况下,需要推出新的卖点以刺激消费者,增加上网功能就是方式之一。添加了上网功能,其价格可以比同尺寸同品牌的电视提高一两千元。但是,消费者享受这一功能需要内容的配合,否则,电视上网就只会沦为生产厂商涨价的一个借口。广电总局的新规可能使互联网电视在内容源上受到更多的限制,互联网电视原本有限的吸引力就会大打折扣。
实施细则应及早确立
视频网站优酷CEO 古永锵
以电脑为终端的视频服务已经成为主流,3G时代,以手机为终端的视频服务现在也开始发展,但这两者的进展都是建立在已有游戏规则的基础上。而对于以电视机为终端的互联网视频服务来说,产业其实才刚开始,我们需要时间去确定游戏规则。广电总局这次的政策对视频运营和内容管理都做了说明,对于借助电视机播放盗版节目也做出了提醒,为如何进入这个产业做了基本的规定。相信接下来会快速出台实施细则,比如如何申请许可证,这才是一个新兴产业正式的开端。
北京连锁卖场的销售数据显示,互联网电视的销售已占到平板电视总销量的近30%。
《许可证》抬高电视上网门槛
电视机厂商+内容提供商,这个简单加法在过去半年间缔造出一场“互联网电视”的狂热。在占领未来市场的口号下,各大品牌竞相推出带有上网功能的电视产品。本月14日,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牌照”限制再一次摆在了视频内容商面前,也成为悬在彩电制造商们头上的利剑,而两者在产业融合下谋划的一场淘金盛宴是否只是南柯一梦?
面临内容“枷锁”
2009年上半年,“互联网电视”成为各家电视生产销售企业的新卖点。海信、长虹、海尔、创维等彩电企业先后与迅雷、搜狐、新浪推出了自己的互联网电视。北京连锁卖场的销售数据显示,互联网电视的销售已占到平板电视总销量的近30%,被彩电企业奉为未来电视产品的发展趋势。
广电总局近日却表态,“一些企业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和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将互联网上的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随意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最新通知在提出“牌照”限制的同时,要求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采取版权保护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模式不成熟带来风险
家电观察家 刘步尘
许可证管理的核心问题是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目前,互联网电视在国内的发展还处在“实验室”阶段,电视上网技术和商业模式尚不成熟,很多高清电影、连续剧的下载涉及的版权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企业竞相推出互联网电视,必然面临监管政策从紧带来的风险。
对于彩电企业而言,平板技术没有大突破的情况下,需要推出新的卖点以刺激消费者,增加上网功能就是方式之一。添加了上网功能,其价格可以比同尺寸同品牌的电视提高一两千元。但是,消费者享受这一功能需要内容的配合,否则,电视上网就只会沦为生产厂商涨价的一个借口。广电总局的新规可能使互联网电视在内容源上受到更多的限制,互联网电视原本有限的吸引力就会大打折扣。
实施细则应及早确立
视频网站优酷CEO 古永锵
以电脑为终端的视频服务已经成为主流,3G时代,以手机为终端的视频服务现在也开始发展,但这两者的进展都是建立在已有游戏规则的基础上。而对于以电视机为终端的互联网视频服务来说,产业其实才刚开始,我们需要时间去确定游戏规则。广电总局这次的政策对视频运营和内容管理都做了说明,对于借助电视机播放盗版节目也做出了提醒,为如何进入这个产业做了基本的规定。相信接下来会快速出台实施细则,比如如何申请许可证,这才是一个新兴产业正式的开端。
北京连锁卖场的销售数据显示,互联网电视的销售已占到平板电视总销量的近30%。
《许可证》抬高电视上网门槛
电视机厂商+内容提供商,这个简单加法在过去半年间缔造出一场“互联网电视”的狂热。在占领未来市场的口号下,各大品牌竞相推出带有上网功能的电视产品。本月14日,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牌照”限制再一次摆在了视频内容商面前,也成为悬在彩电制造商们头上的利剑,而两者在产业融合下谋划的一场淘金盛宴是否只是南柯一梦?
面临内容“枷锁”
2009年上半年,“互联网电视”成为各家电视生产销售企业的新卖点。海信、长虹、海尔、创维等彩电企业先后与迅雷、搜狐、新浪推出了自己的互联网电视。北京连锁卖场的销售数据显示,互联网电视的销售已占到平板电视总销量的近30%,被彩电企业奉为未来电视产品的发展趋势。
广电总局近日却表态,“一些企业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和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将互联网上的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随意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最新通知在提出“牌照”限制的同时,要求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采取版权保护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模式不成熟带来风险
家电观察家 刘步尘
许可证管理的核心问题是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目前,互联网电视在国内的发展还处在“实验室”阶段,电视上网技术和商业模式尚不成熟,很多高清电影、连续剧的下载涉及的版权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企业竞相推出互联网电视,必然面临监管政策从紧带来的风险。
对于彩电企业而言,平板技术没有大突破的情况下,需要推出新的卖点以刺激消费者,增加上网功能就是方式之一。添加了上网功能,其价格可以比同尺寸同品牌的电视提高一两千元。但是,消费者享受这一功能需要内容的配合,否则,电视上网就只会沦为生产厂商涨价的一个借口。广电总局的新规可能使互联网电视在内容源上受到更多的限制,互联网电视原本有限的吸引力就会大打折扣。
实施细则应及早确立
视频网站优酷CEO 古永锵
以电脑为终端的视频服务已经成为主流,3G时代,以手机为终端的视频服务现在也开始发展,但这两者的进展都是建立在已有游戏规则的基础上。而对于以电视机为终端的互联网视频服务来说,产业其实才刚开始,我们需要时间去确定游戏规则。广电总局这次的政策对视频运营和内容管理都做了说明,对于借助电视机播放盗版节目也做出了提醒,为如何进入这个产业做了基本的规定。相信接下来会快速出台实施细则,比如如何申请许可证,这才是一个新兴产业正式的开端。
北京连锁卖场的销售数据显示,互联网电视的销售已占到平板电视总销量的近30%。
《许可证》抬高电视上网门槛
电视机厂商+内容提供商,这个简单加法在过去半年间缔造出一场“互联网电视”的狂热。在占领未来市场的口号下,各大品牌竞相推出带有上网功能的电视产品。本月14日,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牌照”限制再一次摆在了视频内容商面前,也成为悬在彩电制造商们头上的利剑,而两者在产业融合下谋划的一场淘金盛宴是否只是南柯一梦?
面临内容“枷锁”
2009年上半年,“互联网电视”成为各家电视生产销售企业的新卖点。海信、长虹、海尔、创维等彩电企业先后与迅雷、搜狐、新浪推出了自己的互联网电视。北京连锁卖场的销售数据显示,互联网电视的销售已占到平板电视总销量的近30%,被彩电企业奉为未来电视产品的发展趋势。
广电总局近日却表态,“一些企业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和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将互联网上的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随意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最新通知在提出“牌照”限制的同时,要求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采取版权保护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模式不成熟带来风险
家电观察家 刘步尘
许可证管理的核心问题是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目前,互联网电视在国内的发展还处在“实验室”阶段,电视上网技术和商业模式尚不成熟,很多高清电影、连续剧的下载涉及的版权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企业竞相推出互联网电视,必然面临监管政策从紧带来的风险。
对于彩电企业而言,平板技术没有大突破的情况下,需要推出新的卖点以刺激消费者,增加上网功能就是方式之一。添加了上网功能,其价格可以比同尺寸同品牌的电视提高一两千元。但是,消费者享受这一功能需要内容的配合,否则,电视上网就只会沦为生产厂商涨价的一个借口。广电总局的新规可能使互联网电视在内容源上受到更多的限制,互联网电视原本有限的吸引力就会大打折扣。
实施细则应及早确立
视频网站优酷CEO 古永锵
以电脑为终端的视频服务已经成为主流,3G时代,以手机为终端的视频服务现在也开始发展,但这两者的进展都是建立在已有游戏规则的基础上。而对于以电视机为终端的互联网视频服务来说,产业其实才刚开始,我们需要时间去确定游戏规则。广电总局这次的政策对视频运营和内容管理都做了说明,对于借助电视机播放盗版节目也做出了提醒,为如何进入这个产业做了基本的规定。相信接下来会快速出台实施细则,比如如何申请许可证,这才是一个新兴产业正式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