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可蕊儿事件谁对谁错,双方其实都‘不合法’,因为现在网络消费无明确法律可依。”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荆林波对记者开了个玩笑。
但在玩笑的背后,荆林波点出了网络消费者与网店纠纷的深层原因。
监管成了“隐身人”
网络消费发展至今,已在全国总消费中占了不小的份额,以2008年为例,网络消费就占到了总零售消费的1%。但在蓬勃发展的背后,网络消费的种种缺陷,却不禁让人捏一把汗。
众所周知,除了便宜快捷外,网络消费者对网络上商品认可的最高标准,便是在购物平台上的信用度评分和其他买家的留言。但遗憾的是,“好评”是可以伪造的,而在网络上泛滥的“刷好评”现象,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淘宝网公众与客户沟通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刷好评”,就是指一个人在某家网店进行多次虚拟交易,每次交易过后,对这家网店的评分都打到最佳,而交易所花费的金钱却由网店以私下或者其他形式交还给此人。“实际上就是用假交易来换得真好评。”也许虚假的好评让网络消费者买到了并不满意的商品,但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可在售后保障方面,网络消费者却遇到了更大的难题。
最近,在某家网络商城上购买了笔记本电脑的杨先生便遇到了这样的难题。“电脑送到了我单位,我本想开机检查一下,但送货的小伙子告诉我,还有很多货要送呢,他等不及。”杨先生如是说,但等送货的人走了以后,杨先生才发现电脑开不了机,联系到网络商城,对方告诉他,需要找厂家直接联系,简而言之,“我们不管了。”最后,杨先生只得花费许多工夫去修理电脑。
当然,许多网络平台也有自己的售后保障系统,例如淘宝网的“货到评分”,以及“7天无条件退还”等模式。
“但这些系统无法从根本上弥补网络购物的售后缺陷。”中国社会科学院电子商务研究室研究人员赵京桥告诉记者,“在评分以及无条件退货期限内,网络消费者可谓当之无愧的上帝,没有一家网店会怠慢他们,但这些期限一过,网店的热情便‘人走茶凉’。但消费者不是显微镜,不是化验机,对于一些短期内无法看出效果的商品,如化妆品、食品、药品等,短短7天之内,消费者能看出什么呢?在这7天之外,商品若是出了问题,消费者该怎么办?”
“或者是商家牌子硬,态度好,在消费者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后得到了一定的补偿;或者是商家态度强硬,双方各执一词,最后闹上法院。”荆林波教授说,“无论是哪种情况,网络消费者实际上都是吃了亏。花费时间才能得到补偿的算是小亏,而闹出纠纷的消费者吃的是大亏。因为,无论在金钱、人力、组织等方面,商家都是占有优势的,网络消费者最多只能是发发贴、组组群,就算告到了法院也不一定有结果,所以这种纠纷往往是在消费者精疲力尽后不了了之。”
“其实,网络消费的缺陷还有不少,但是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非网络消费体制本身,监督管理的缺失是混乱产生的直接诱因。而在监管缺失的背后,相应的政策法律的空白更让人紧张。”荆教授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