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精神卫生处工作人员表示,网瘾的界定标准和治疗规范,卫生部已经安排两家医疗机构在研究,但至今还没有得出一致结论,有望今年年底前出台网瘾标准。(8月18日《东方早报》)
其实,早在去年底据说网瘾精神病的诊断标准就要出台,结果没了下文。最近,网瘾又成为舆论焦点,先是上月13日卫生部下令不许电击网瘾“患者”;后是多家所谓戒网瘾学校被媒体曝光使用暴力、体罚少年,甚至弄出了人命。
网瘾到底是不是精神病呢?它必须由“科学”来决定吗?这种判别权专属于医生吗?
在回答网瘾算不算精神病之前,先来问同性恋是不是精神病?同性恋长久以来一直作为病态,受到医学上的“矫正”,乃至作为刑事犯罪处罚。那时,同性恋作为精神病人,接受“医学治疗”,他们被电击、被迫吃药、被禁锢在疯人院中。但随着1960年代左翼性解放思潮的兴起,研究表明同性恋并不是人格病态,只是“差异”,也无法“治愈”,或者说根本用不着治疗。社会逐渐接纳了同性恋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到1973年,美国精神病学会理事会确认同性恋不是一种精神疾病,将其从《诊断和统计手册(DSM)》中删除,并声明:同性恋本身并不意味着一般社会或职业能力的损害。最近《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同性恋不再被统划为病态。中华精神病学会副主席陈彦方称,同性恋者不是精神病病人,我国司法精神病学也已不包括同性恋。
可见所谓“精神病”问题并不止是纯医学范畴,因此也不可能有科学的“标准答案”确定网瘾是不是精神病。
哲学家福科在其名著《疯癫与文明》中,已经系统阐述了现代语境下的“疯癫”的起源——疯癫不是预先存在的,而是人为设定出来,一切对现代性社会治理秩序构成威胁的人群,都被归入到疯人的行列并对其进行禁闭。对疯人的界定是一种现代性的发明,正如电影《飞越疯人院》要揭示的:精神病人,其实就是一种多数人以为的异常,于是他们被归结为精神病者,并加以规训,剥夺他们的话语权。
从本质上说,以前的同性恋和现在的网瘾,他/她们被视为社会主流意见的噪声,所以主流话语必须将其压制,乃至不惜打上精神病、疯癫的耻辱烙印。这就是网瘾后面的“权力的眼睛”。
社会中可成瘾的东西很多,烟瘾、酒瘾、工作瘾……这些原本跟网瘾一样,都是不良嗜好,也客观上伤害着当事人,其危害不见得小于网瘾。但它们没享受到网瘾的“精神病”待遇,说明什么?只因为它是被主流社会所认可的。
当为了“治疗”网瘾,人们不惜对那些健康的孩子,动用电击、脉冲,明知道所谓戒网瘾中心是受虐场所,父母还是义无反顾将自己的宝贝送了进去。这说明了什么?思想家帕斯卡说过:“人类必然会疯癫到这种地步,即不疯癫也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到底谁得了精神病?(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