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可造假,
网购怎么办?
主持人:任锦敏
今日话题:这几个月,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网站淘宝网卷入一场信用危机。缘于信用炒作公司的渗透,原本由消费者评价确定的信用等级可以通过软件造假提升。尽管淘宝随后查封了近万家严重炒作的店铺,查处了多名信用炒家,但电子商务遇到的诚信造假仅靠商家自查自纠式的单方面打假显然不能彻底解决。面对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一方面确实需要网络公司以提升技术、加强监管来自我拯救,而另一方面,在实体商业中被证实有效的传统的监管方式比如政府的监管、消委会及媒体的监督都不能继续缺位。当务之急,必须改变电子商务立法滞后的现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范。
造假原因:门槛太低,监管缺位
靳卫星(深圳读者):除了北京、杭州等城市曾明确提出过开网店也应像正常开店一样申请工商登记并领取执照之外,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对开网店是没有任何要求的,更不用说限制了。多数网店是“无开办资金、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固定从业人员”的“三无店”。这样的情况下出现诚信造假也就不足为奇了。
吕京霞(深圳读者):淘宝这个由消费者评价确定的信用等级本身就是有缺陷的,譬如技术上存在像这次发生的可通过软件造假提升等漏洞,客观上很难防范和制止人为的信用造假冲动如自买自卖以提升信用。其次,网站本身没有监管权,无法对一些商家的造假行为给予足够有威慑力的处罚,更谈不上权威性与强制性;还有就是目前还缺乏一个可以完全代替淘宝的由消费者评价确定的市场信用体系。而且,仅靠一家网站或一家企业的力量也办不了整个市场的事,更代替不了国家的天然市场监管者的角色
吴江(南京读者):作为一种商务交易方式,网购其实是以现实的交易为基础的,既然消费者网购支付的是真金白银,网店销售的也是现实商品,电子商务的交易流程其实本该适用工商管理的所有法律条款。从这个意义上说,当网购诚信遭遇造假的侵袭,其实与现实商店用虚假信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并无二致,对于这类行为和做法,相关法律法规显然不应该缺位。缺乏阳光,没有监管的地方,难免会滋生霉菌,网购消费者的权益缺乏现实中的有效保障,恐怕也正是网购诚信体系问题频出的根源所在。
对策一:加强自律,创新技术
季建民(河北读者):对于在电子商务网站发生的消费者权益受损问题,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网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在电子商务网站经营的店铺,网站有责任和义务审核其经营能力和信誉度,网站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赤子之心(网友):卖家自主、自愿加入诚信体系建设,是网购市场走向成熟的一条必经之路。目前淘宝实行的是“卖家先行赔付”,即符合一定条件的淘宝卖家提前交付一定额度保证金,对在淘宝网上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宝”出售的商品进行自我担保的服务。这一措施既节省了淘宝网的部分赔付运营成本,又可对卖家进一步划分进行管理,同时更加强了网络购物诚信环境,使消费者放心购物,可谓一举多得。
梅广(湖北读者):淘宝网之所以卷入信用危机,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出在淘宝网自己设计的信誉等级评价机制上。淘宝网要想从当前的信用危机中走出来,就必须对症下药:首先,重新洗牌,让招摇撞骗的不良卖家彻底出局;其二,修改规则,避免出现买家“一言堂”;第三,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以确保其信用评价的中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