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第十一个重大产业振兴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全文26日正式公布———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全文26日正式公布。这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国务院继钢铁、汽车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后,公布的第十一个重大产业振兴规划。《规划》明确:到2011年末,文化产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有较大提升,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得到较好地发挥。
■规划好比法律中的“母法”
无论从哪个层面来看,《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下出台绝非偶然。权威人士认为,虽然近10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但由于起步晚,它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应具有的战略地位,至今并不清晰。
“这个规划是文化产业发展从自发走向自觉的必然结果,它标志着国家层面已将文化产业上升为一种战略性产业来看待。”规划起草者、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办副主任高书生说,“发展文化产业需要有一个宏观的产业规划,就好比法律中的‘母法’。”
■多个“关键词”传出新信号
这次《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让业内人士眼前一亮的是,一批“关键词”在其中闪现,其背后内涵丰富。
规划中首次明确了“文化创意”是文化产业中的一个属类,和影视、出版、动漫相并列。而此次规划提出“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将给国内大批文化企业带来发展机遇“打破文化贸易壁垒,畅通文化传播渠道,是规划的内容之一。”高书生说,“比如广电和电信各有优势,可以互相补充。国内多数地方还没有做到这一点。规模受限,成本就上升,费用也会提高,如果全国有一张互联互通的网,价格就可以降下来。”
权威人士认为,几乎每一个“关键词”都蕴藏着让人兴奋的信号:“新兴文化业态”,意味着国家将充分重视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游戏、数字出版等在内的全新文化业态;“降低准入门槛”,意味着将进一步开放文化市场,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国有、民营、外资并存,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文化产业基地”,意味着中小文化企业将可以通过基地的孵化效应,改变融资难、产业化难等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