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赋予“网络发言人”以“发言”的功能,可谓名正言顺,也是“网络发言人”走向名副其实的一块基石。自然,“网络发言人”“发言”要积极而慎重,它应当是公权力发出的值得信赖的声音,而不应是某个官员言说时身份模糊的信口开河
据报道,广东省委办公厅第二次网友集中反映问题交办会要求首批设立“网络发言人”的l5个省直单位,至10月12日已全部设立“网络发言人”,并开始履行职责。据介绍,“网络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是:定期收集处理有关网站上的留言板或问政平台上网友的留言。
“网络发言人”是一个新事物,新得必须让它暂时标上引号,新得人们难以给它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新得无人能够描绘它应有的形态特征。也正因为其新,所以人们不妨展开想象的翅膀,更不妨充分交流互动,使之名副其实,趋于完善,真正发挥作用。
“网络发言人”应该是一个什么样,可以见仁见智;但“网络发言人”不应该是什么样,在一些方面恐怕还能获得一致。
以其现定的主要职责而言,所谓“定期收集处理”网友的留言,似乎就有点语焉不详,也与网络的基本特征不甚相符。“定期”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概念,在实践中也很容易异化为“不定期”。即使是制度化的“定期”,显然也与网络即时、海量等特点不合拍,跟不上网络舆情的律动。理想的状态,自然是“每天”都得有人盯着网络,迅速处理有关事务。要而言之,“网络发言人”的工作状态,要与网络特征相适应。所谓“定期”,哪怕是短至三天两天,都可能要落后。
“网络发言人”收集处理网络舆情,是基础性工作,必不可无,也很见责任与工夫。但除了上述的时限问题,还有一个机制问题:收集到的舆情如何处理?是本单位、本部门“消化”就完事,还是规定必须上报至有关部门和领导?一个单位或部门处置不了的问题,是不是需要一个联动机制来应对?理论上说,以第一种做法最具消极性。
不过,即使舆情收集处理工作做到了完美,“网络发言人”若不“发言”,不对舆情进行积极回应、反馈,还只是起到了网络信息员的作用,不能称之为“发言人”。明确赋予“网络发言人”以“发言”的功能,可谓名正言顺,也是“网络发言人”走向名副其实的一块基石。自然,“网络发言人”“发言”要积极而慎重(但也不宜又来一个“定期”),它应当是公权力发出的值得信赖的声音,而不应是某个官员言说时身份模糊的信口开河。
由崭新的“网络发言人”,容易使人联想到不太新的“新闻发言人”。二者之间或许有相互借鉴的地方,但首要的是认识到其间的不同。也许可以说,“网络发言人”面向网民,所以应具更多人性化、更少格式化,多一点温情软语、少一点官腔官调。
“网络发言人”是一个新事物,也是一个好事物,有利于实际工作的改进和推进,有利于社会的和谐进步。新事物有一个发展完善的过程,在初创阶段不应求全责备,但严防其沦为徒具形式的俗物,并不是过分要求。与官方有关的陈旧网站、空壳博客,都是眼下习见的前车。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