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10月28日消息,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kaixin001.com)起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今天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当庭未宣判,进入庭下调解环节。
根据媒体报道,开心人公司律师在庭审后曾透露,其实在本案之前,开心001创始人程炳皓曾经与千橡集团总裁陈一舟私下会过面,程炳皓曾向陈一舟表示希望千橡停止侵权,但最终双方协商未果,才有了后来的这一诉讼。开心人公司律师称,开心网的本次上诉,目的并不是要打官司,而是希望能停止遭受侵权。
千橡律师指出,被告开心网的运营主体是千橡网景,而非本案被告千橡集团。而开心人公司律师则表示,虽然被告方在诉讼之前已经更改了开心网的法人主体,但是现有诉讼被告一直有侵权事实,所以不更改被告,也不添加被告。他明确指出,被告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拖延时间,这是开心人所不能接受的。他表示,开心人希望能尽快结束本案。
对于开心人诉讼索赔金额1000万元,千橡律师称这个计算“完全离谱”,并称千橡开心网的收入是自己努力的结果。
千橡律师向媒体表示,千橡开心网的收入是自己努力辛苦得来的,原告明确主张的侵权赔偿计算方式决定了这个收入与原告损失没有任何关联,也不具有任何参照作用。她也指出,Alexa系统数据统计不准确,排名存在弄虚作假的可能,原告引用的Alexa的数据不构成其为知名网站的证据。
对于使用“开心”这一网站名称是否侵权的问题,开心人律师称,原告使用开心网作为网站名称,是将自己拥有的注册商标“开心”用于类似服务,是合法使用。原告通过合法使用商标而创建的知名网站服务品牌“开心网”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被告(千橡)仿冒“开心网”这一知名品牌的特有名称造成用户混淆,只涉及是否混淆问题,不涉及是否有专用权问题。千橡律师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原告“开心网”在2008年10月之前已经成为“知名”网站,因此,被告使用“开心”不构成对知名网站名称权的侵犯。
经过近2个半小时的庭审辩论之后,原告方开心人公司律师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被告方千橡律师则称未得到公司意见,暂不回复。(责编: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