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黄维领状告百度“竞价排名欺诈案”11月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缘起深圳律师黄维领怀疑百度公司“竞价排名”的点击量有“水分”,要求百度提供具体消费明细被拒后对其提起了诉讼。该案从去年8月份开始到现在已经历时一年多。
黄维领提起诉讼后,百度公司对该案的管辖权提起异议,认为应该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审理,而深圳福田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后,百度公司不服,又向深圳中院提出上诉,09年2月18日,深圳中院进行公开听证后作出裁定,将此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处理。
11月3日的庭审长达4小时,从下午一点半一直持续到五点半,百度的三位代理律师出席了庭审。不过,直到开庭的前一天下午五时左右,本案原告黄维领才接到海淀区法院的电话通知,称百度要求不公开审理,法院经过合议庭讨论,最终决定支持百度的要求,但没有向原告释明 “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黄维领称,从2005年9月起,他就与百度在深圳的一家代理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百度的“竞价排名”广告服务。 2007年,黄维领发现点击率还维持在一定的量上,但广告在线时间大大减少,咨询电话也明显减少。2007年11月,黄维领与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重新签订了服务合同。刚开始几天,情况有所好转,但从中旬开始,又出现了在中午12时至下午1时就因“消费超额”而使广告下线的情况。即使增加了消费额度,但情况仍未改善。
感觉有些蹊跷的黄维领购买了一套“防恶意点击软件”,其统计结果却让黄维领大吃一惊。黄维领介绍,以2008年6 月23日为例,百度的消费记录显示“深圳市律师”一词被点击了14次,但是“防恶意点击软件”显示根本没有“深圳市律师”一词被点击的记录。产生点击记录的反而是从未设置的关“香港专利收费标准”、“深圳市华泰塑胶织品厂”等词。在随后的监测中,黄维领还发现,一些类似于“谢霆锋和张柏芝离婚’、‘深圳电视台’等原本和其无关的关键词点击也被计入并收费。
黄维领怀疑,这是百度通过技术手段有意设置的恶意消费现象。遂于去年8月,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和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起诉到福田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公开其消费明细,就欺诈行为进行正式道歉,并赔偿他损失共4万元。
黄维领表示,尽管3日的庭审长达4个小时,但百度的代理律师却一直以“相关统计必须以百度统计数据为准”,“第三方统计数据不可靠”,“点击详情涉及百度机密无法公布”为由,不肯透漏黄维领所设关键字的具体消费细节。
“其实我的诉求很简单,即使现在,被告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向原告解释清楚“智能匹配”是什么?它与统计数据、消费金额之间是什么关系?你百度认为第三方软件监控的数据不准确,那你百度拿出数据来,让我知道钱是怎么花的,花到哪个地方去了,只要能告诉我这个,我就马上撤诉。”黄维领称。
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主审法官表示,将研究案情后进行判决。
(责编:mut)
深圳律师黄维领状告百度“竞价排名欺诈案”11月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缘起深圳律师黄维领怀疑百度公司“竞价排名”的点击量有“水分”,要求百度提供具体消费明细被拒后对其提起了诉讼。该案从去年8月份开始到现在已经历时一年多。
黄维领提起诉讼后,百度公司对该案的管辖权提起异议,认为应该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审理,而深圳福田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后,百度公司不服,又向深圳中院提出上诉,09年2月18日,深圳中院进行公开听证后作出裁定,将此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处理。
11月3日的庭审长达4小时,从下午一点半一直持续到五点半,百度的三位代理律师出席了庭审。不过,直到开庭的前一天下午五时左右,本案原告黄维领才接到海淀区法院的电话通知,称百度要求不公开审理,法院经过合议庭讨论,最终决定支持百度的要求,但没有向原告释明 “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黄维领称,从2005年9月起,他就与百度在深圳的一家代理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百度的“竞价排名”广告服务。 2007年,黄维领发现点击率还维持在一定的量上,但广告在线时间大大减少,咨询电话也明显减少。2007年11月,黄维领与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重新签订了服务合同。刚开始几天,情况有所好转,但从中旬开始,又出现了在中午12时至下午1时就因“消费超额”而使广告下线的情况。即使增加了消费额度,但情况仍未改善。
感觉有些蹊跷的黄维领购买了一套“防恶意点击软件”,其统计结果却让黄维领大吃一惊。黄维领介绍,以2008年6 月23日为例,百度的消费记录显示“深圳市律师”一词被点击了14次,但是“防恶意点击软件”显示根本没有“深圳市律师”一词被点击的记录。产生点击记录的反而是从未设置的关“香港专利收费标准”、“深圳市华泰塑胶织品厂”等词。在随后的监测中,黄维领还发现,一些类似于“谢霆锋和张柏芝离婚’、‘深圳电视台’等原本和其无关的关键词点击也被计入并收费。
黄维领怀疑,这是百度通过技术手段有意设置的恶意消费现象。遂于去年8月,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和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起诉到福田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公开其消费明细,就欺诈行为进行正式道歉,并赔偿他损失共4万元。
黄维领表示,尽管3日的庭审长达4个小时,但百度的代理律师却一直以“相关统计必须以百度统计数据为准”,“第三方统计数据不可靠”,“点击详情涉及百度机密无法公布”为由,不肯透漏黄维领所设关键字的具体消费细节。
“其实我的诉求很简单,即使现在,被告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向原告解释清楚“智能匹配”是什么?它与统计数据、消费金额之间是什么关系?你百度认为第三方软件监控的数据不准确,那你百度拿出数据来,让我知道钱是怎么花的,花到哪个地方去了,只要能告诉我这个,我就马上撤诉。”黄维领称。
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主审法官表示,将研究案情后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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