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委员:陈晓东(哈尔滨工业大学传统工业基地转型研究所所长)
提案背景:
2009年11月,文化部下发《关于改进加强网络游戏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重点查处利用互联网对运营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格调低俗的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广;以及运营宣扬低俗、色情、赌博、暴力等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
时下,“偷菜”游戏俨然成了一种时髦。白领上班“偷”,主妇深夜“偷”,学生网吧“偷”。而且偷的越多,得分就越高,就可以在网上买些虚拟的名贵的东西。一些网站美其名曰“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社会性网络服务),本意是在帮助人们建立社会性网络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但是网站社交庸俗化,只是简单靠“偷菜、奴隶买卖、抢车位”等游戏来博取大众低层次的欢心。
提案意义:
低俗网游会导致种种社会问题的产生,网络人格演绎成为现实人格缺陷。在网络文化的诱导下,网络中一些不良文化环境因素持续作用下,使得具有某种个性特质的人在人格结构上产生了内在的不协调,形成新的心理障碍。
致使大众道德缺失。当众多的网民甚至念书的孩子们都乐此不疲地做着“偷菜”游戏时,面对这样一个普遍现象,不得不深思:我们社会的教育怎么了?我们的社会文明到底提倡什么?网络的虚拟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本身就带有一定的虚假性和欺骗性,会诱发不良道德人格的产生,甚至会让一些人产生“弄虚作假”后的“快意”与“满足”,因此宣扬“偷文化”的网游更加不利于青少年诚信品格的培养。今天热衷于网上偷东西的人,可能明天就会在现实中想法不劳而获。
加剧青少年对法律的无知与漠视。“偷菜”一旦成为一种社会普遍接受的娱乐和消遣,青少年我行我素的特质必然导致其对现实法律的漠视和不尊重,造成现实生活中青少年犯罪率的进一步增加。
提案建议:
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加强对“偷菜”这类低俗网络游戏的动态监管,防止类似的宣扬不健康内容网游的进一步传播。同时应加强对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评测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取缔。
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建立学校、家长、媒体、社会紧密配合的综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的重要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升网络游戏监管水平。根据舆情和举报情况,定期组织教育工作者、消费者、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等各方面代表对特定网络游戏产品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发布。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