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3月15日专电 题:让“显规则”赶走“潜规则”——聚焦消费热点领域“潜规则”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在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温家宝总理这样比喻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
又到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与普通消费侵权行为相比,时下买房先交定金、买车被搭售保险、酒店12点前退房等诸多消费“潜规则”,在房地产、汽车、住宿餐饮等行业盛行,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约消费与内需扩大,成为最大的不公平。专家指出,我国应加快相关行业规范整顿,还百姓一个公平正义的消费环境。
消费“潜规则”层出不穷
家住济南市舜玉南区的张伟,一个月前看中一套新开盘楼房,在售楼小姐的软磨硬泡下,交了2万元定金。后来,因开发商广告宣传的许多条件无法兑现,张先生不得不放弃购买,但开发商却以违约为由,拒绝退回定金。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销售火爆,有关商品房的投诉不断增加。据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统计,2009年房地产投诉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之一。其中,以入会费名义变相收取排号费、先交定金才能买房、房屋面积缺斤少两、房产证遥遥无期等问题尤为突出。在强势开发商的“潜规则”面前,要拿出几代人全部积蓄买房的消费者不仅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面临被吞定金、拿不到房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