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原则是上诉不加刑,这是为了充分尊重和保证犯罪嫌疑人的权力.
不一定,一般现实是维持原判,少量减刑,概率最小是加刑
公诉案件,上诉不会被加刑。这是由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不能以“量刑过轻”加刑,也不能以此为理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变相加刑。法律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质量。但是,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或者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