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是指在他国或地区教育或研究机构学习的学生,包括公派留学生和自费留学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全部资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派出的留学生。公派留学生的种类有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自费出国留学是指境内公民提供可靠的本人、亲友或其他渠道的经费保证,自行联系到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学习或进修。国家对以上不同形式的出国留学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国家公费留学人员的选派是国家统一选拔,由个人申请,单位及专家推荐,同行专家评议,择优录取,其主要程序有:
1.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的规划、方针和政策,制定有关选拔简章和指南,面向社会公布。凡符合条件的境内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出国留学资助。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聘请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工作和外语水平、国外进修计划等情况进行评审,并按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审批。
3.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方式派出,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留学协议书,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支持境内公民自费出国留学。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自费大学生和自费大学毕业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可持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学生和公费培养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国内服务一定年限或偿还高等教育培养费后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国家规定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中国招收自费出国留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