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经纪公司是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单位。它不仅可以为投保人选择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任何险种,而且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客户度身定做、设计保险方案,它不同于保险代理公司。我国法律规定,保险代理人要从事业务,均应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在保险代理合同中必须注明代理展业的险种范围,并明确规定代理人不得超越规定的险种范围展业。保险经纪公司的工作目的不是销售某一家或某几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而要熟悉国内以至世界很多保险公司的产品,并尽可能为客户设计出保障最充分、价格最合理的保险方案。正因为保险经纪人既熟悉客户的情况又熟悉保险市场,使有人担心,保险经纪人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与某家保险公司勾结而损害客户的利益。《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第四十五条第六款“经纪公司不得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规定为消除消费者的顾虑提供了法律保障。
所以,保险经纪公司所做的险种是有限制的,是不可以做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险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