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焊工使用的眼睛、头部防护用品有哪些要求?
答:焊工所需各类防护用品应选用符合有关防护用品国家标准技术性能规定的产品。
为防止焊接弧光和火花烫伤的危害,应根据GB 3609.1《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的要求,选用合乎作业条件的遮光镜片。
焊工用面罩有手持式和头戴式两种,面罩和头盔的壳体应选用难燃或不燃的且无刺激皮肤的绝缘材料制成。罩体应遮住脸面和耳部,结构牢靠,无漏光。
头戴式面罩,用于各类电弧焊或登高焊接作业,质量不应超过560g。
辅助焊工应根据工作条件,选戴遮光性能相适应的面罩和防护眼镜。
气焊、气割作业,应根据焊接、切割工件板的厚度,选用相应型号的防护眼镜片。
焊接、切割的准备、清理工作,如打磨焊口、清除焊渣等,应使用镜片不易破碎成片的防渣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