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旅游,英文为“incentive travel”,其实更确切的翻译是“激励旅游”,即企业出资专门请对企业有贡献的员工或自己的经销商去旅游。
但这种旅游又不单纯是观光休闲,一般企业会通过专业性的机构在旅途中穿插主题晚宴,以及“惊喜”、“感动”的一些小创意活动,以弘扬企业文化,传达对员工或经销商的感谢与关怀。奖励旅游让每一位参与者都享受一回“VIP”的体验,成为其“生命中的经典之旅”,企业以次激励他们不断为公司创造价值。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每年安排先进工作者去度假疗养可以看成是中国特色的传统“奖励旅游”。但奖励旅游一直没有光明正大地登上舞台,大多缺乏专业性的操作与组织,达不到真正的“激励”效应。即使是现在,组织员工或经销商去旅游依然被视为“公款旅游”,有“贿赂”经销商之嫌疑。所以,不仅企业对这种活动保持低调,就是专业性的旅行社也刻意为企业保守“商业机密”,对此业务讳莫如深。而政府层面似乎也并不鼓励,对“奖励旅游”的对象加增个人所得税就是例证。
澳大利亚旅游局中国区总经理邓李宝茵认为:“奖励旅游”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手段,它与“公款旅游”(company-paid travel)是有区分的。因为奖励旅游的资金来源是企业从员工或经销商创造的额外利润中拿出的一部分,“无须企业自身拿出分毫”。
参考资料:http://www.sccits.com.cn/business/text.asp?Title=%CA%B2%C3%B4%CA%C7%BD%B1%C0%F8%C2%C3%D3%CE
据我国第一家专业从事奖励旅游的机构——中旅总社国际会议奖励旅游部负责人介绍,按国际奖励旅游协会的定义,奖励旅游是一种现代的管理工具,其目的在于协助企业达到特定的企业目标,并对该目标的参与者给予一个非比寻常的假期以资鼓励。同时也可是大型企业安排的以旅游为一种诱因,以开发市场为最终目的的客户邀请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