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度,但由于受当时环
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军衔制度都未能实行。
建国后,为加强我军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的问题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
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
主席并军委的报告中,对实行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等问题,拟制了初步计划。1955年我
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度。
这次军衔等级设置是在中国传统军衔等级体系的基础上,参照了前苏联、朝鲜等国的
军衔制而设定的。军官军衔设4等14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
帅(大元帅实际未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
上尉、中尉、少尉。195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向朱德、彭德怀、林
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元帅军衔。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授予粟裕、黄克诚、谭政、肖劲光、王树声、陈
赓、罗瑞卿、许光达、徐海东、张云逸10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授予55人上将
军衔,授予175人中将军衔,授予801人少将军衔。以后,从1956年至1964
年间,又陆续晋升了一批将军。到1965年,共授予将官以上军衔1614人。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
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0年3月,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出要搞军衔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
军实行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
年以前的军衔体制,“实行新的军衔制”。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
新公布的军衔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
等11级,即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
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
以“专业技术”。中央军委领导邓小平、杨尚昆主动提出自己不受军衔,因此,一级上将
空缺。
1993年10月1日起,士官分别佩带共有4个军衔等级的标志。士兵军衔按等级
分为: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
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军衔条例设3等10级,即上将、中将、少将;
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
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即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分为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少将、中将、上将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规定:现役军官的军衔设为三等十级。将官设上将、中将、少将三级,校官设大校、上校、中校和少校四级,尉官分上尉、中尉和少尉三级。士兵的军衔设士官、上等兵和列兵。
列兵:这是迈入军营的第一步,经过三个月的新兵连集训后,你就可以领到军衔和帽徽,穿戴起来真是帅呆了,在你的名字前面多了这个称呼,比如听到“列兵——奥特曼”的点名时,你一定要用足气力大喊一声:“到—”。但是,千万别高兴太早,因为头一年你只是一个“新兵蛋子”。
上等兵:一年以后,你会得意地发现自己的肩上多了一条杠杠,到那时就没人会叫你“新兵蛋子”了,你将承担更多的责任,你既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作用,又要为新兵做出表率,或许你还担任个“副班长”也不一定呀。这时更要珍惜时光,根据新《兵役法》规定,军旅生涯为时不长了呀。
士官:也可理解为“职业军人”,他们虽然不是军官,但是与军官的待遇相差不多,他们来自优秀士兵,应该是思想先进,立场坚定,技术精良,军事优秀的一批骨干,俗称为:“兵头将尾”
少尉:这是部队最基层的军官,他们大多毕业于军队院校,思想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年轻好胜不服输,每一个人都有一大堆梦想。
中尉:很有弹性的级别。同是一杠两星,或是一排之长,或为一连之长,也可能是一位“副”连职干部。到底如何任职呢?那就要看看你的能力和资历了。
上尉:当你看到一杠三星军衔的军官时,可以肯定是正连职(连长、指导员)或是副营职(副营长、副教导员)干部,也有在机关担任参谋、干事的副营职干部。
少校:从尉官到校官是一个较大的级差。比较优秀的尉官脱颖而出才能晋升为校官,他们负担更大的责任,大部分担任正营或相应级别的参谋、干事。
中校:中校的军衔是两杠两星,大部分中校担任副团职职务。
上校:看过电视剧《突出重围》的朋友一定对蓝军司令朱海鹏不陌生,他就是一名上校军官,因演习需要,军区任命他为蓝军司令,是正师职,指挥上万人作战。可以看到上校军官在我军指挥位置上的作用
大校:副师或正师职干部。两杠四星真是“酷毙了”,星光闪耀,威风凛凛。手下指挥万千人马,合成军兵种机械化行军浩浩荡荡
少将:虽然是最低的将军,那也是付出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得到的军衔。都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可想当就能当上将军吗?少将军衔的干部可担任集团军正职或大军区参谋长、政治部主任或后勤部长等职
中将:这是我军为数不多的高级军事指挥群体配戴的军衔。是大军区的副职包适总后勤部副部长、副政委,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政治部主任及其他副大军区职军官
上将:上将军衔是我军现行军衔制中的最高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一律授于上将军衔,各大军区司令员、政委及副总参谋长、总政副主任总后勤部部长、政委也已授于上将军衔。
再上面还有大将和元帅,不过现在的军衔已经不设这两类了。。。以前元帅和大将都是开国元勋,可以看到以前的十大元帅等等。
现行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1,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1,军事、政治、后勤军官:
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2,专业技术军官:
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正大军区职包括总参副总长,总政副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政委,大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司令政委,国防大学校长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
上将: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编制军衔;正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的辅助军衔
中将:副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正军职的辅助军衔
少将:正军职、副军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正师职的辅助军衔
大校:正师职的主要军衔;副军职、副师职的辅助军衔
上校:副师职、正团职的主要军衔
中校:副团职的主要军衔;正团职、正营职的辅助军衔
少校:正营职的主要军衔;副团职、副营职的辅助军衔
上尉:副营职、正连职的主要军衔;副连职的辅助军衔
中尉:副连职的主要军衔;正连职、排职的辅助军衔
少尉:排职的主要军衔
现行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1,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2,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1,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2,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3,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4,兵:上等兵、列兵。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初级士官:义务兵服现役期满,被批准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
中级士官: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第三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高级士官:第四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五期服现役的四级士官,晋升为五级士官军衔;第五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士官,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
第二章 现役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
第七条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第八条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一)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二)专业技术军官: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度,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军衔制度都未能实行。 建国后,为加强我军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的问题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并军委的报告中,对实行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等问题,拟制了初步计划。1955年我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度。 这次军衔等级设置是在中国传统军衔等级体系的基础上,参照了前苏联、朝鲜等国的军衔制而设定的。军官军衔设4等14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元帅实际未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195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向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授予粟裕、黄克诚、谭政、肖劲光、王树声、陈赓、罗瑞卿、许光达、徐海东、张云逸10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授予55人上将军衔,授予175人中将军衔,授予801人少将军衔。以后,从1956年至1964年间,又陆续晋升了一批将军。到1965年,共授予将官以上军衔1614人。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0年3月,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出要搞军衔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年以前的军衔体制,“实行新的军衔制”。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 新公布的军衔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即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中央军委领导邓小平、杨尚昆主动提出自己不受军衔,因此,一级上将空缺。 1993年10月1日起,士官分别佩带共有4个军衔等级的标志。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军衔条例设3等10级,即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即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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