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查证属实的。”
如果不逮捕可能会危害社会、有可能会自杀、可能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街徒刑。详细内容请查询刑事诉讼法。
上海朋友 徐佳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