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人们用“铜壶滴漏”的方法计时,把一昼夜分为十二个时辰,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对应于今天的二十四小时,半夜十一点到一点的时间为子时,一点到三点为丑时,三点到五点为寅时,其余的依此类推。古代的一个时辰相当于今天的两个小时,所以,当钟表刚刚传人中国时,就有人把一个时辰叫做“大时”,新的时间一个钟点叫做“小时”。以后,随着钟表的普及,“大时”一词也就消失了,而“小时”却沿用至今。
“15分钟为一刻“的由来
原来古代是用漏壶来计时的。首先在漏水壶内竖一标杆,标杆上刻有等距离的刻度,壶内水因漏渐减,杆上的刻度也依次显露从而知道时间,其单位自然就是“刻”了。明清有了钟表,二十四小时等于一百刻,一刻即14.4分钟,因此直接取15分钟为一刻,来代表四分之一小时。
系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