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西安演唱会于2002年9月6日晚,在陕西省体育场举办。那一夜,能容纳5万多人的体育场,坐得满满当当。那场演唱会的疯狂气氛,让所有的歌迷终生难忘。这场演唱会仅门票收入便超过了2500万元,如果再加上广告费收入,进账应在3000万元以上。如果刘德华从总收入中分成1000万元,应当说是既合情又合理的。说它合理,是因为这个演唱会谁
都可以缺席,惟独刘德华不可缺席。百分之百的观众都是冲着刘德华的个人魅力来的。如果刘德华从此次演唱会中拿到1000万元,那么,按照累进制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办法,刘德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50万元左右(即45%),而他自己所获得的只不过550万元,仅占全部收入的18%。其余的钱不都进了大家的口袋吗?这就是他一个夜晚为国家税收所作出的贡献。我们不应当因此对刘德华心存感激吗?刘德华拿得很多吗?很多。也许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了这么多,可刘德华做了点什么?不就是唱了几首歌吗?可就这几首歌就值3000万,这不公平吗?很公平。这叫物有所值。世界第一男高音帕瓦罗蒂的北京演唱会,一张门票卖1万元,那一夜北京卖出了3万张票,仅门票收入便高达3亿元。一个人便是一个产业。名人是社会的一笔巨大的财富。近来,由于刘晓庆偷税案所引起的对富人纳税问题的大讨伐,如钱塘大潮,一浪高过一浪,激愤之音,不绝于耳。更严重的是,它还导致了一种病态的“仇富心理”的蔓延。最近,有两组数字似乎激起了大家的公愤:一是说,中国银行里的8万亿元的存款中,80%的财富为20%的人所拥有;一是说,富人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总额的10%。说中国银行里的8万亿存款中,80%的财富为20%的人所拥有。这是少见多怪,全世界皆如此,何独中国?这是因为全世界80%的财富,为20%的人所创造,这是因为人与人在智力、体力、财富创造力上的巨大差异所自然形成的,没有什么不公平的。至于说富人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总额的10%。这里我们要先弄清一个问题,什么叫“富人”?有多少钱(私人财富)才算“富人”?如果按照大众公认的标准:有车有房,外加百万存款,那中国的百万富翁有多少?2001年全世界的GDP为32万亿美元,中国的GDP为1万亿美元,约占世界的25%,以此计算,中国的百万富翁约为15万人(以美元计),若以此推算,有调查数字表明的中国的百万级富人占总人口的02 ~03%,大致是可以认同的。那么,02~03%的总人口缴纳了10%的个人所得税,应当说并不算少(何况10 %这个数字是很可疑的)。况且,其中的私营企业主在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后,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息红利税。中国的富人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如果中国也有数百万位百万富翁(以美元计),中国经济也会像美国经济一样强大。他们是中国经济的新锐,他们是中国经济的精英。说到“仇富心理”,我们不是没有“均贫富”过,我们曾经有过非常极端的“均贫富”,我们曾经“不忧贫而忧不均”过,所以“仇富心理”在我们这里,有着极为深厚的社会基础。可“均贫富”的结果并没有让我们富有起来,反而使我们更加贫穷,使我们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不过是连国家带人民“共享贫穷”而已。那日子像噩梦一般,让我们什么时候想起来,就什么时候哆嗦,一身的鸡皮疙瘩。一个名人就是一棵摇钱树,他(她)所得到的收入,仅仅只是他所创造的社会财富的很小一部份,大约不会超过10%,90%都为社会所拥有。比如作家,他只能从他的著作所创造的直接的社会财富中拿到6~8%。这是人所共知的。美国人高度评价美国的篮球巨星约翰逊,说他每个赛季至少为美国经济创造了二三百亿美元的收入,为美国创造了上万个就业机会———他们是如此评价他们的明星的。他们并不忌妒他每年高达数亿美元的收入,希望他挣得越多越好。名人们是美国经济的“中场发动机”,有了他们的拼抢厮杀,美国经济才能攻势如潮。有趣的是,今年的八九月中国红眼病(急性结膜炎)再次高发,大中城市的医院眼科里前来求医的红眼病病人爆满。当然这仅仅是巧合,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