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顶老”是宋元时对妓女的别称。 “条子”是清代对妓女的别称,还有红蛇
中国历史上所说的妓女概念,似乎比我们现在所说,所理解的要宽广一些。专家们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妓女有两大类,细分有五类。大的来说,有艺妓和色妓之分,前者主要从事艺术表演活动,如同今日之文艺工作者,娱乐明星;而后者主要出卖色相,就是今日人们普遍认可的娼妓。但之所以把艺术家和娱乐明星归入妓女,是因为艺妓也经常卖身,只不过作为皇帝妓女的宫妓,经常是想卖身而不得。如果再细致划分,中国历史上的妓女由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组成。宫妓是皇宫中服务于皇帝的妓女,营妓是服务于军队军官和士兵的妓女,官妓是服务于各级地方官员的妓女,家妓是达官贵人家庭供养的服务于这种达官贵人的妓女,而民妓,可能更接近于今天人们所理解的妓女,就是活跃于民间,服务于社会的妓女。在这五类类型的妓女中,前三类是国营妓女,按照现在的话说,是体制内的,她们地位卑贱,生活却相当优裕,编入国家正式编制(乐籍),由国家财政供养,当然,也服务于国家和国家象征的皇帝与官僚的需要。至于后两类,相当于个体私人经济,体制外生存,不向国家伸手,不给政府添乱,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服务社会和私人。
在中国的历史上,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设立国营妓院,收取税金,据说是国家发展妓女事业的开始,后来汉武帝又创立营妓制度,让妓女作为慰安妇为军人服务,体现出雄才大略的皇帝善解人意,关心士卒性苦闷的仁慈心肠。而到了隋朝,隋炀帝设立教坊,广纳歌舞艺人,纵情声色。唐朝沿袭了隋朝的教坊制度,风流皇帝堂玄宗更是扩大教坊机构,教坊艺人达到11409人;他还不满足于此,又设立梨园,极尽荒淫无耻之勾当。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尤其唐玄宗设教坊、置梨园,统4万宫妓作乐以及和杨玉环风流韵事传遍朝野后,各级官员极为羡慕,纷纷仿效。地方上诸道、方镇、府司、州县军镇都设有官妓,每逢节日宴游,迎送官员,招待宾客,都要分配妓女前去歌舞陪侍。官妓营妓向长官无偿献身被认为是一种义务,她们中出类拔萃的往往被一二把手独占,营妓、官妓为官员们生出孩子的也所在不少。有的官将还为妓女争风吃醋,闹得不可开交。有的官员以妓女送人情,有的贵宾过境,就送妓女侍寝。有的官员看中某个妓女,也可借给他狎玩,如著名诗人,也是大官僚,也被后人怒斥为大淫棍的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时,就让元稹把杭州歌妓商玲珑借去玩了一个多月,他有不少诗歌充满自豪地记载了他嫖妓宿娼的行径。当然,官员们白嫖官妓营妓的同时,也决不会放弃到那些为社会人士提供服务的民妓那里寻求享乐,比如唐朝著名诗人杜牧在扬州担任书记时,常常出入扬州妓院,他的上司牛僧儒出于关心,暗地派人跟踪保护达数年之久。(见武舟【中国妓女文化史】)
唐朝官员嫖妓宿娼,出入妓院,勾搭妓女,作为风尚,一方面是皇帝的榜样示范作用,而另外的原因是,唐朝科举取士,诗赋是科考的内容之一,诗赋文章做的好,就可以当大官;而作为妓女,逐水草而居本身就是她们的职业特点,官员们就是她们丰盛的水草;而且,她们不仅仅是卖身,她们还卖唱,卖唱是卖身能够卖出好价钱的保障,因为唱得好意味着除了色相之外,还具有更高的艺术造诣,而这是文人官员更为看重的。但唱什么呢?这些金榜题名、才华横溢的进士出身的官员的诗词歌赋显然是她们求之不得的传唱佳作。对于妓女来说,与这些官员厮混,能得到官员写的诗词,又能通过这些官员的唱和提高知名度,对于官员来说,与比自己老婆漂亮得多,风情得多,文雅得多的妓女厮混,本身就是巨大的人生快事,能够证明自己人生的辉煌,而且还能通过她们的口把诗词传唱出去,这无论对于官员还是妓女都是双赢的策略。唐朝不少著名诗词既是妓女传唱的对象,甚至也因为妓女的传唱而更加流传久远。到了宋朝,那个著名的词人柳永,成为妓女们不惜重金争相服务的对象,只可惜宋朝已经反对官员嫖妓,柳永与妓女的关系影响了他在仕途的发展,只好奉旨填词终了一生。
宋元时期,理学兴起,重视男女之防,对于官员狎妓有所限制,规定妓女只能为官员提供歌舞和陪酒这类活动,不能提供性服务,违者要受到各种处分。这种规定执行起来一定有难度,因为私下的交易似乎很难被发现。事实上地方军政行政长官私下命令地方官妓提供性服务的仍很普遍,不过,官员像唐朝那样公开要求妓女献身,并以这种交易为风流倜傥而骄傲自豪的风气,算是被转变了。到了明朝,朱元璋同样禁止官妓向官员提供服务,让一些官妓面向市场,向社会提供服务以增加财政收入。官员不能从妓女那里得到性服务,官员对于妓女的态度也开始冷落,官妓营妓的经费也成为问题,她们不得不向市场化服务转变,中国的妓女的市场化从此开始了,中国妓女以官营为主向民营主导过渡。
到了清朝,雍正皇帝下令全国废除乐籍制度,国家不再正式供养妓女。从那时到现在,官员嫖妓在制度上是被禁止的,但不可能被禁绝。只是,没有了国家财政供养的官营妓女供享乐,官员嫖妓如果不是自掏腰包,就一定是有人为了某种利益为他买单,甚至是贪污公款或巧立名目用公款做嫖资了。
除了卖身的妓女外,还有卖艺不卖身的:如果歌妓,舞妓等等。
因流氓燕的邀请,要我做十道关于妓女的问答题,但我平时对妓女的关注不多,也没怎么仔细想过这些问题,所以就匆匆作答,很多问题根本没有看透。
1、在中国是否能实行卖淫合法化制度?
答: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2、卖淫合法化在中国的利与弊?
答:利弊大家都谈得太多了,这个问题很久以前就有很多人在讨论了,我就简单说几点。一是可以减少性病、爱滋病的流传。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妓女基本上都是“地下工作者”,而且大多对性病和爱滋病的认识还不够,再加上没有正规的管理,大家都是偷偷摸摸地干,这样的风月场所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了性病、爱滋病的温床;还有就是让妓女从“地下”走到“地面”上来了,以前打游击战,如果合法化后就成了正规军,以前是“黑店”从业人员,合法化后就是有“营业执照”的正规员工。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对女性的尊重,因为即使我们从感情上不承认中国还有妓女,但是事实上妓女多得很,不说大家也明白。弊也是有的,因为以目前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意识,对妓女的偏见是很大的,即使给了你妓女一个合法的外衣,或者也没有几个人敢于站出来说她就是妓女,环境条件的不成熟,所以容易造成画虎不成反类犬这样不好的结果,虽然的初衷是尊重女性,有可能结果会是让妓女的地位更加低下,当然这只是我的推测。还有一个弊端,就是可能会误导一些青年女性。我对那些因为生计所迫或者被人强迫而走上妓女这条道路的女性是相当尊重的,但是一些不知所谓的女性,从肉体上到灵魂上都是麻木的,我对她们没有尊重,但是有同情。
3、中国能否承认妓女的存在?
答:承认不承认,她都存在。敢于承认,而且去面对,是强者,不敢承认,连字典都把妓女列为旧社会的东西的话,那就是真懦夫。
4、社会民众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救助妓女?
答:当然不会是鼓励大家去多嫖娼来救助妓女,这样是对妓女的不尊重。我认为最好是唤回他们积极向上的精神,因为一个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做妓女,身体卖不了多久就会香消玉损的,应该早日离开那个行当,去从事一个靠双手或者智慧为生的工作,而不是身体。因为妓女永远都是好色男人的玩物,所以合法化也谈不上什么人权的提升,妓女合法化就相当于是给好色一个人一个合法玩弄女人的借口。一个意思,就是从良。
5、我们是否应该换一种方式承认妓女的存在?例如以”性工作者”的方式提名。
答:妓女就是妓女,换个名字还是妓女。这并不表示我对歧视妓女,而是没有必要换名字,就像大家都熟悉的“小姐”一词一样。
6、妓女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根据市场经济的供求关系,有这方面的需求,才会有这方面的供应,妓女也才会有市场。所以,如果有的人要歧视妓女,同时也应该歧视那些嫖妓的男人。
7、从良后妓女的路如何走?
答: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勤劳,只要不是傻子笨蛋,都会生活得很好的。
8、你会不会娶妓女为妻?或会不会让妓女成为你的家庭一员?
答:不会娶妓女为妻,因为我前几天刚交了一个女友,我们关系很好。而且我从来没接触过妓女,没这个机会。
9、妓女是不是中国妇联要关注的对象?
答:这个问题你得去问中国妇联的领导们,成员们。
10、如果妓女上网,网络公民对待妓女应该宽容还是打击?
答:我的态度是,既不打击,也不俯视,让她得到一个平常人那样的待遇,让她觉得她也是一个平常的人,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而不是异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