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顾名思义就是率领和引导的意思。例如《说文解字》阐释道:“领者,项也;导者,引也。”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对“领导”一词,有各种各样的不同理解。有时指领导者的角色,有时指领导的职位,有时指领导的行为等等。
在传统的观念中,领导意味着一种权力关系,是职权的运用和行使。例如《汉书魏相传》就指出,领导乃为“总领众职”。现代管理理论改变了领导的传统观念,赋予它崭新的内涵。领导科学理论告诉我们,领导是由领导者、被领导者、组织目标和社会环境等诸要素相互作用、相互结合的产物,是社会组织中的领导者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率领和引导被领导者共同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
根据对领导含义的认识,我们认为,所谓行政领导,就是指各级国家行政组织中的领导者,在特定的行政环境下依法率领和引导国家公务员实现行政目标的活动。行政领导贯穿于公共行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其活动成果是由行政领导者、被领导者、行政目标和行政环境等诸要素相互作用和相互结合的产物。
理解行政领导的含义,应把握以下四个方面的规定性:
第一,行政领导者是行政领导的决定性因素。行政领导者是整个行政组织运作的发动者,是行政决策和发展战略的制订者,他们的品德、学识、能力、魄力、方法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决策和战略质量的高低,决定着行政领导活动的成败。因此,行政领导者不仅要树立正确的领导理念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要有运筹帷幄、多谋善断的学识和能力,还要有发动和鼓励广大国家公务员的方法和技巧。
第二,被领导者,即国家公务员是行政领导的制约性因素。国家公务员尽管处于执行计划和决策的从属地位,但是,他们执行的自愿程度和积极程度,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行政领导效能的高低和影响着行政目标的实现。他们既可以赞同和接受行政领导者的决策和设想,并为之努力奋斗;也可以抵制行政领导者的指令和设想,并破坏其意图的实现。因此,行政领导者必须把被领导者当作是一种能够不断挖掘和扩大的资源,积极加强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相互沟通,切实建立起一种同心同德、和衷共济的良好关系,以提高领导效能,实现行政目标。
第三,行政目标是行政领导的灵魂性因素。行政领导活动的终极目的是实现行政目标。在实现行政目标的过程中,决不是行政领导者自身的单一化受益,而是使行政组织价值、国家公务员个体价值和行政领导者自身价值三个方面都获得社会的肯定。因此,行政领导者必须善于引导被领导者走上一条能够使群体成员和行政组织双方都满意和收益的道路,为实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行政目标而努力。
第四,行政环境是行政领导的保障性因素。任何行政领导活动都必然处在一定的行政环境之中,行政领导活动的开展,只有在主动适应或有效改造外在环境的前提下,才能获得成功。因此,行政领导者要善于根据行政组织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领导战略和领导手段,不断提高行政组织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