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Valentine’s Day,可以说是绝对的舶来品。研读罗马传说中关于情人节不同版本,远没有今天的年轻人演绎得那般浪漫。西方人如何过情人节不说,但我们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有自己的民族文化、有自己的传统。不同文化的碰撞交流,这本是一件好事。但如果我们邯郸学步,东施效颦、食洋文化,失去了民族文化之根,倒反而是得不偿失呢。
也许有人会说,借着情人节大家热闹一下,有什么大惊小怪?但不要忘记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未成年人。对个情人节,商家大肆炒作,媒介推波助澜,各种奇异怪诞的招式堂皇登场;什么情人节热吻比赛,什么买鲜花送安全套,什么租个情人共度良宵,玫瑰无价,批发“情人”,不一而足。据说一位8岁的儿童居然用“压岁钱”给“心上人”买了33.90元一盒的精致巧克力。他说班上好多同学都互送礼物,有人还要标上“我爱你”。中学生也大过情人节。试问,你如果有一个8岁的儿子,你会怎么想;你若有个8岁的女儿,接到男同学送来的情人节礼物,你会怎么样。我们的社会应当是一个有责任的社会,我们的公民应当是有责任的公民。我们不能对这种误导视而不见。
有的公园更有奇招,为招徕游人宣布:只要一男一女敢当众接吻就可免费入园!“当众接个吻,省了门票钱”。这种做法格调高不高,您自己判断。
一对六旬老夫妻也赶在情人节里凑热闹,参加“情人节接吻比赛”。我很难想象一对六旬老夫妻参加这种比赛,能让人感动不已!这种猎奇式的举动与炒作,又有多少文化品位呢?
在“情人节”前夕就听说有人要搞什么“情人文化”。西方都没搞的东西,在我们这块土地上倒有人极感兴趣。说到底仍是“利益”在作祟,为了赚钱置国情民情于不顾,“商德”何在?又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今年“情人节”里,少男少女中学生互送玫瑰,请客吃饭,上影楼拍“小夫妻”照不在少数。商家借此推波助澜,美名其曰“浪漫商事”,大发横财,不觉得有些过了吗?
有些人,在这些皮毛上下功夫的时候,忘记了一个根本,民族文化是有传统性的,否则很可能是不伦不类。其实,西方人对自己民族中的一些人,在示爱时目中无人、无顾左右的行为,也是持批评态度的。西方一位哲人就曾说:“私生活只有私下进行才是道德的”。我们不在要紧的地方下功夫,却在边边角角拾这些不洁的牙慧,不是寒碜吗?
Lover这个词在中国长期以来被人们译为“爱人”,以至于在今天仍有她的生命力,被人们习以为常的使用着。但“爱人”这个词的内涵在中国是非常神圣的、纯洁的。不巧的是,Lover的另一个中文译词就是“情人”。如果是恋爱中人,或有情之人相称为“情人”,本无不妥,只是“情人”,一词还有着我们共知的另一种涵义。而超出婚姻之外的这种“情人”关系,从来不为我们社会所认可。因此,所谓“情人文化”、“情人商事”,这类模棱两可含有极大暖昧味道的东西,也是不能提倡的。
“情人节”是一个事实存在,人们借助它来抒发一下情怀本无不可,但是如果事情做过了头,“情人节”变了味道,那可是适得其反。(青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