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在北京卫视播出,一边在视频网同步开播,42集电视剧《故梦》眼下正在荧屏和网络同步与观众见面,如今类似这样的情形越来越多。一个全新的版权名词悄然诞生——影视剧版权的销售渠道在传统的电视台播出版权、音像版权之外,又增加了网络视频播出版权。
视频播出凸显巨大商机
视频网站孕育成长的这三年间,有很长时间播的是盗版。因此,广电总局加大了打击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网络视频播出的规范化。一家视频网站的负责人给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数字:“去年网播剧每集基本两三千,最多不超5000元,今年1万块钱一集很常见,抢手的在三四万元一集,1年的时间涨了数倍。”
网播剧价格“水涨船高”,很重要的原因是,与电视台同步播出电视剧,能够使网络视频在盈利模式上实现突破。
对收视率形成新挑战
今年以来,以优酷为代表的主流视频网站与影视制作公司主动合作热播剧,涵盖版权内容、宣传、播出、发行、营销等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主流视频网站的收视率逐渐形成对一部剧评判的新标准。
据权威调研机构尼尔森对《我的青春谁做主》的调查,观看该剧的64%用户表示主要通过网络视频收看,该剧每天平均播放量达到111万次,广告日均浏览量超过72万次。
影视制作业也非常看好网络视频这块阵地。慈文传媒老总马中骏说:“现在面对的是互联网新媒体时代,电视的‘鱼’养得挺大了,新媒体的‘鱼’要不要养?当然要养。”
但是,央视制片人张申燕认为,相对于电视台发行来说,网络发行目前仍仅是锦上添花的事。酷6网通过调查也发现,目前网络电视剧收视群体以18—35岁的年轻人为主。“电视剧的主要观众还是40岁以上的人群,他们已经习惯了电视媒体,主要收视渠道不会在短时间内改变。”张申燕说。
网播剧商业模式待建
由于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很一长一段时间,电视剧发行方只把互联网发行作为“饭后甜点”。一方面,除极少数热播剧外,大部分电视剧的互联网播出权较电视台滞后很多;另一方面,电视剧的网络购买价格常比电视台低很多,如《我的团长我的团》网播剧每集以1万元成交,而电视台首轮价是100万元一集。但现在,这种情况在慢慢改变。
据了解,目前互联网获得电视剧版权主要通过直接购买、广告分成、广告交换等几种方式,随着点击率的增加,互联网的电视剧场正在逐渐引起广告商的关注。
与电视同步播出后的网播剧,能否逐步建立一套全新的、完善的电视剧播出商业模式,让我们拭目以待。毕竟,网络视频庞大的年轻收视群体,是一块诱惑力巨大的“市场蛋糕”。本报记者 赵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