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温妮斯·帕特洛(Gwyneth Paltrow)
曾以为她此生都会是活在兰波诗里的奥菲利娅,百合花枝一样纤瘦的腰肢,白瓷般的肤色,精致却浅淡的五官,温柔孤冷的味道是夏日夜晚的星光;又像淡蓝色的清晨,野草尖上闪烁的露光。穿起蓬蓬裙她就是奥斯汀笔下的乡村少女,束起发带是立在船头吟唱诗歌的女大学生,披起一头金黄的发卷就迷倒了莎士比亚。少女时节的苍白、娇柔,却在30岁后打磨出令岁月低头的熟稔的妖娆。深蓝礼服露出一弯窈窕美背时的回眸一笑便可以倾城,洗尽铅华又带着中年女子的愁苦辗转在爱情故事中,踩着九英寸鞋跟的高跟鞋走在红毯上,她就是时尚辣妈。
也许这就是格温妮斯·帕特洛令人惊叹的地方,如同在沉寂的涟漪中安寝着群星,于黑暗的尽头一点点闪光。
银勺女孩——
在这个世界上,有人带着小小行李包背水一战地前往好莱坞,也有人含着金钥匙出生在碧玉辉煌的摇篮。尽管,当高挑的格温妮斯·帕特洛刚开始在人们视线里放光时,常被一厢情愿地贴上英国或澳大利亚的标签,她却是于1972年出生在洛杉矶的正宗美国女郎,父亲是电影制片人布鲁·帕特洛,母亲是演员布莱斯·丹纳,教父更是连外星人都晓得的史蒂芬·斯皮尔伯格。似乎从她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命运之路已被毫无疑问地指明了方向。
《七宗罪》
19岁时她出现在斯皮尔伯格执导的电影《铁钩船长》中。入行如此之晚的原因是格温妮斯·帕特洛的母亲一直不愿让性格原本低调的女儿踏进这个花花绿绿的大染缸。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作为一名演员,也许没有比格温妮斯更为得便的家世,却也没有比她走红后更容易被人诟病的家世。从格温妮斯踏入演艺圈那一刻起,她的外号就是“银勺女孩”,这个外号到了格温妮斯因拍摄《七宗罪》时与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布拉德·皮特开始一场恋爱而变得愈发声名大噪。事实是,刚入行时的格温妮斯仍和新演员一样频繁试镜,也曾被无情拒绝,饰演籍籍无名的小角色同样是家常便饭,直到《帕克夫人的情人》才得以担纲。
《爱玛》
《七宗罪》里的妻子有着小动物般柔软哀怜的眼神;《杰弗逊在巴黎》中,裹在紧身鲸骨胸衣里的格温妮斯冷白肌肤上泛起古典的晕红令人心动。她身穿洛可可时代的粉红裙装出现在《爱玛》中,有着灿烂却矜持的微笑,敏感却热情的天性;她毫无疑问是淑女的典范,脸上却闪烁狡黠的眼神,英国乡村的阳光在她的金发上跳跃,明亮得使人眩晕。再没有比这个角色更适合当时的格温妮斯的了,像一枝摇曳田野的桔梗花,薄而清的颜色中透一点俏皮的亮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