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甲企业开了一张有息银行承兑汇票10000元,当货款付给乙企业。期限为三个月。
1、2月1目,乙企业去银行贴现,它能够贴现多少?
是不是:10000+3个月的利息-贴现息?
那这个时候,这笔钱是谁给的?
是银行暂垫付,后向甲企业索要;还是当时就是甲企业给出的?(如果
此时,甲企业已经把钱送到银行)
是否甲企业2月1日已经把这笔钱送交银行的时候,就不再需要银行垫
付?那这个时候,是否银行就不能找乙企业要贴现息了?因为,钱不是
银行给出的,而是甲企业的钱。
2、4月1日,到期后乙企业去承兑,它能够拿到:10000+三个月利息。
那这笔钱是谁给的?是银行暂垫?还是甲企业当时给出的?
參考答案:1、是10000+3个月的利息-贴现息? ,因为是有息的
银行承兑汇票是企业签发的经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
贴现是收取票据的银行出的,到期向原始的出票人或者付款人收取。原始出票人不需要送钱到银行,因为汇票是一种商业信用。
甲企业不可能把钱送到银行的,因为它不知道哪家银行收了这张汇票,而且,很多的汇票都被用于向央行申请再贴息了。所以通行的做法就是到期的时候把前还给承兑行,由后者进行银行间清算。
2、这笔钱是银行付的,银行会通过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到时候,承兑行会向甲企业索要或者扣款划账的。
注意的是:贴现的银行不一定就是承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