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我是说正史,不是说小说。
杀人现场,有目击者吗、
參考答案:应该没有人在场;陈宫就更不在了。
《三国志•武帝(曹操)纪》中没有记载曹操杀吕伯奢一家的文字,裴松之分别引注了《魏书》、《世语》、《杂记》的说法,将此事收录了进来。它们的原文如下。
1.《魏书》曰:太祖以卓终必覆败,遂不就拜,逃归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
2.《世语》曰:太祖过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
3.孙盛《杂记》曰:太祖闻其食器声,以为图己,遂夜杀之。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遂行。
以上记录,分为两派,即《魏书》说曹操杀吕伯奢一家,是因为伯奢不在家,而他的儿子和宾客却对曹操打劫。曹操杀人纯属自保。《世语》和《杂记》没有本质上的分歧,都是记载这是一桩误杀案,《杂记》里还记录下了那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被视为曹操奸诈的铁证。
这两个版本的故事怎么取舍呢?卢弼的《三国志集解》中引用后世学者的评价,作了很好的说明:
《集解》中载:周寿昌曰:“吕氏子弟宾客果有劫曹之心,则杀人已有备,操一人,何能敌之?惟伯奢五子皆以父友待操,并无机心。操自疑,乘其不备而杀之耳。‘负人负我’灭绝天良,正是天良不能昧处。此事自以郭孙两说为确。《魏书》全魏操文饰,掩其恶而诬吕氏,不足信也。”
周先生所言不谬,吕氏一家数人,如果真要算计曹操,曹操力敌是很难“手杀数人”的。唯有《魏书》在替曹操文过饰非而已。《世语》和《杂记》所记载的事情,情理上不应该有人在场。却实,史书中有一些记载,读者会认为没有人旁观,怎么可能记载下来呢?其实,这些很可能是曹操晚年转述或亲述留下的“回忆录”啊。所以,旁边没有人,是合情合理的。
再说说所谓的陈宫。
《三国演义》犯了个致命的毛病——不通地理。《演义》中说,曹操自京城洛阳逃出,欲潜归故里谯县[也很可能是陈留]。所以曹操应当一路向东。吕伯奢一家在成皋,而所谓陈宫释放曹操是在中牟县。据《中国历史地图集》描绘,洛阳向东出了旋门关,就到了成皋,再向东走好久,才可以到中牟。如果依照《演义》中所说,曹操就是一路向东,先经过成皋,不去拜访故人,再一路向东,到了中牟,被陈宫放了,接着昏头转向,不再向东,反而向西,往洛阳方向返回,折到成皋,过了一把杀人瘾才走。这是说不过去的。
《三国志》中,记录了曹操在中牟被抓,又被释放的事情,经过也不像演义中所说那样。县令、功曹、亭长都没有记载姓名[也不是卫兹]。但一定不是陈宫,这一点可以参看《三国志•吕布传》中的关于陈宫的相关记录。
说到这里,已经很明白了。曹操先逃出洛阳,路过成皋。误杀吕伯奢一家[伯奢不在家],大抵是有的。后来真相大白后,曹操也觉得很后悔。逃到中牟,被亭长怀疑是逃亡的罪犯,被抓入监狱。但亭长不知道他就是曹操。过了几日,县中接到了董卓捉拿曹操的命令。县中的功曹认识曹操,向县令求情,说让他放了前日抓来的犯人。曹操这才侥幸逃脱。陈宫的出场,应当在曹操第三次讨伐陶谦时,成为吕布的幕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