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外资企业,现在公司有这样一个决定,让公司的总经理(非董事会成员)出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样合法吗?
參考答案: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以上引自
编者意见:
根据我对上文的理解法定代表人要由董事长担任,至少要在董事会内部选举产生.
总经理只是公司的运营者,没有决策权也不是拥有者,也不会从公司行为中直接受益,不是董事成员也难以约束.而董事长拥有最高的人事任命包括总经理的任命,所以选总经理做法定代表人也是不妥当的比如当公司行为触犯了法律,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受到法律的惩罚之后董事长可以罢免了总经理再任命一个继续做违法的事情.另一方面总经理也可在公司行为触犯法律后一走了之,法律责任还要由股权最多的拥有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