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害人。一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执行完了,剩下民事着部分了。强制执行的时候,对方人不知道那去了。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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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你的这个情况是时有发生的.我要告诉你的是:在强制执行的时候,对方人不见了,那这个执行只能中止,也就是说暂时停下来了,无法继续执行下去了.但执行是有一个时效的,就是说有时间限制的,过了一定的时间,就不再执行了.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必须到法院申请你的这个执行案子为不终止执行,也就是说,那怕过了若干时间,这个人找到了,你仍然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你的民事赔偿部分.当然,在这段时间里,你也要积极配合法院做工作,设法找到这个人的下落,并把情况报告给法院,不要消极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