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5月从原单位私企,调动到新的单位国企,由于进入国企单位手续比较繁琐,至今调档接收手续未能办理下来。
我的档案由原单位于2006年5月10日转存在北京市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存档费用上缴至2006年12月份。
原单位在职期间我享有5重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保险费用上缴至2006年6月。保险转移单已经交至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现在接收单位因手续没有办理,各项保险没有继续缴费。
我自离开原单位已经进入新的单位工作至今,新的单位没有设立生育险缴费项目,而我自进入新单位1个月之后,现在已经怀有深孕。
我新入单位对女子生育报销有内部规定,凡属于单位职工可享受生育待遇:顺产报销1500、刨腹产报销3000元。
1.我想继续上缴各项保险费用应该到哪里上缴?现在上缴是否来得及?
2.现在调档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在未办理下来之前我不属于单位职工,即,不能享受单位职工生育险补助,那么我想通过继续上缴社会生育险,以报销我的生育费用是否可行?
3.如果我的工作调工关系在不久之后办理成功,而单位没有设立社会生育险交纳项目,如果我想自己补缴生育险不知道是否可行?应该到哪里补缴?
4.我想同时享有社会的生育险和单位的职工生育险是否相互冲突?
參考答案:1.我想继续上缴各项保险费用应该到哪里上缴?现在上缴是否来得及?
回答:去你们城市当地的社会保障局,从2006年6月以后的需要补齐,现在上缴可以的。
2.现在调档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在未办理下来之前我不属于单位职工,即,不能享受单位职工生育险补助,那么我想通过继续上缴社会生育险,以报销我的生育费用是否可行?
:生育保险是医疗保险中属于单位全额缴纳的哪部分,因为你中断了社保,所以现在就算想补齐,社保都不会为你报销生育费用了!
4.我想同时享有社会的生育险和单位的职工生育险是否相互冲突?
:原则上不冲突,社保的生育保险是医疗保险的一部分,单位的职工生育险是单位内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