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陕西省盐业总公司为陕西省负责食盐专营的国有独资的经济实体,承担全省盐产品的生产经营工作,年经营量约为25万吨。
陕西省盐务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受省政府委托,对全省盐业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承担全省盐务行政管理职能,局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认真执行食盐计划,积极做好食盐运销工作,严格食盐质量,建设成覆盖全省城乡的食盐销售网络,食盐计划完成率和合格率碘盐供应率逐年提高,目前已经确定了8个省级食盐储备点,落实了1.71万吨成品盐储备计划和0.19万吨货币储备。
截止2004年,全省碘盐覆盖率为98.2%,碘盐合格率为94.6%,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2.8%,碘盐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为确保陕西省人民使用合格碘盐做出了积极贡献。
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监察室、盐政管理处(陕西省盐政稽查总队)、机关党委办公室(均为正处级);公司内设办公室、党群工作处、人力资源处、监察审计处、法规处、财务处、规划发展处、企业管理处、运销处、质监站等。
直属单位:宝鸡市盐业公司、咸阳市盐业公司、铜川市盐业公司、延安市盐业公司、汉中市盐业公司、渭南市盐业公司、安康市盐业公司、榆林市盐业公司、商洛市盐业公司、陕西省杨凌盐业公司。
控股公司:陕西盐业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公司: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陕西华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三边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领导成员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局长、陕西省盐业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丁义安。
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金艳。
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陕西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明。
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延明。
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毛小萌。
陕西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亚锋。
陕西省盐业总公司总会计师:张万科。